-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3章效力范围1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内容提要】 本章主要阐述了刑法效力范围的概念,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及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具体规定,刑法时间效力的概念以及我国刑法关于时间效力的具体规定。 【本章重点问题】 1.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 2.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 3.解决我国刑法的溯及力问题的原则; 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二、空间效力的基本原则;三、我国刑法对空间效力的规定; “拟制领土” :我国领土的延伸,也适用我国刑法: (1)我国的船舶或航空器。第6条第2款:“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旗国主义) (2)我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关于犯罪地标准:如何确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1)《刑法》第11条关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 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不适用中国大陆刑法。 (3)《刑法》第90条的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的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 (4)《刑法》施行后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特别刑法的规定。;(二)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 1、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国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2、其他一般公民在国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原则上适用我国刑法,但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不予追究。;目录;目录;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实行我国的属地管辖原则(2005年56题) A.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 B.中国人乘坐外国船舶,当船舶行驶于公海上时实施犯罪行为 C.外国人乘坐中国民航飞机进入法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 D.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国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AC。 ;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51题)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 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 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 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 死了G国的杰瑞。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 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 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 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 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 ABD ;被告人李某某和王某某均是我国公民,受雇于美国轮船工作。当轮船停靠在巴西某港口后,2人在轮船上酗酒闹事,不仅不顾船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劝阻,反而公然地杀死制止他们的中国公民张某某。杀人后又抢劫了一切其他船员的财物,然后藏到巴西,并策划逃到第三国。由于隐藏期间2人的财物被盗,王某被迫回到船上,并报告了李某某的隐藏处所。于是巴西警察将二人逮捕,对此是否使用中国刑法?;刑法的空间效力练习题;一、刑法的时间效力概述;二、我国刑法处理时间效力的基本规定;(二) 刑法的溯及力; 2.我国刑法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刑法》第12条 对刑法生效前发生的行为,分为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酌定减轻的规定;假释条件的规定:累犯和暴力犯罪,10年以上不得假释;缓刑、假释的撤销事由的规定;它们原则上没有溯及力(原因,新法重于旧法)。 在押人员以自首的规定,立功的规定,特殊假释,则可以适用于新刑法的规定。 累犯:新法重于老法。若行为人两个行为均在97.10.1以前,则按老法,若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则适用新法。 ;思考:新法能否适用于已经生效判决的案件?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