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83842-0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2部分功能安全和故障防护.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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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83842-0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2部分功能安全和故障防护

GB/T 18384.2-2001 前 理全.二1 本标准等效采用ISO/DIS 6469.2:2000(电动道路车辆 安全要求 第2部分:功能安全和故障防护》。本标准与ISO/DIS 6469.2:2000的不同点: 1.本标准的适用范围由ISO/DIS 6469中适用于车载电路的最大工作电压低于1 000 V (AC)或1 500 V (DC)的电动乘用车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 kg的电动商用车辆,依据GB 156《标准电压》将1 000 V (AC)修改为660 V (AC),将1 500 V (DC)修改为1 000 V (DC) o 2.引用标准相应改为国家标准,并在ISO/DIS 6469.2的基础上增加了引用标准GB 1560 3. ISO/DIS 6469.2:2000中包含的定义,在ISO/DIS 6469. 1中已经定义的,本标准编写时不再重复定义,而是直接引用GB/T 18384. 1的定义。 4.本标准删除了ISO/DIS 6469.2中的第4章。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清华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静炜、孙惠、孙林、陈全世、伦景光。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 标 准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第2部分:功能安全和故障防护 GB/T 18384.2-2001 Electricvehicles-Safety specificationPart 2:Functional safety means and protection against failure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电驱动特殊危险方面的功能安全措施和故障防护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车载电路的最大工作电压低于“0 V(AC)或1 000 V (DC)依据GB 156的规定)电动乘用车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 kg的电动商用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 500 kg的电动汽车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指导电动汽车的装配、维护和修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的可能性。 GB156-1993 标准电压 GB14023-2000 车辆、机动船和由火花点火发动机驱动的装置的无线电干扰特性的测量方法及 允许值 GB/T18384.1-2001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1部分:车载储能装置 GB/T18387-2001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辐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 kHz-30 MHz ISO11451-2:1995 道路车辆 窄频带电磁能的干扰 第2部分:车外发射源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 18384. 1的定义及下列定义。3.1 行驶方向控制器 drive direction control 一个通过驾驶员体力操作,用来选择汽车行驶方向(前进或后退)的专用装置。例如操纵杆或按钮开关。3.2 辅助电路 auxiliary electrical circuit 不为车辆的驱动功能供电,而是为车辆其他功能供电的电路,例如:灯光、风窗刮水电机和收音机等。 4 操作安全要求 4.1 驱动系统、电源接通程序 至少经过两次有意识的不同的连续动作,才能完成从“电源切断”状态到“可行驶”状态: “电源切断”:驱动系统关闭,在这个状态,车辆不可能有主动的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且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一07-12批准 2001一12一01实施 Gs/T 18384.2-2001 “可行驶”:只有在这种状态,当使用加速踏板时,车辆才能够行驶。 当车辆与外部电路(例如:电网、外部充电器)连接时,不能通过其自身的驱动系统使车辆移动。 驱动系统经自动或手动关闭后,只能通过正常的电源接通程序重新启动。 应该使用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例如:声或光信号)持久或间歇地显示驱动系统已处于准备工作状态。4.2 行驶4.2.1 功率降低显示 如果功率自动大幅度降低(例如:由于驱动系统或动力源零部件的高温),应通过明显的装置显示这一状态。4.2.2 动力蓄电池剩余电量显示 动力蓄电池的剩余电量低于一定值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例如:声或光信号)显示,所显示的剩余电量下限值应由车辆制造厂规定,但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能够使车辆通过其自身的驱动系统将车辆驶出交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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