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4LSKJJCF-1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对假冒专利行为的行政处罚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违法违规行为 有假冒专利行为的 处罚种类 罚款 基本流程 1.立案:发现或者接受举报、投诉发现涉嫌假冒专利行为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者收到举报、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立案。 2.调查: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与当事人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3.审查: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5.决策: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6.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不服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7.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地址:拉萨市江苏大道69号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0891—6323130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4LSKJJCF-2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对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奖励活动中弄虚作假,侵占他人的科技成果,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的处罚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三十一条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公[2000]8号)第三十四条 违法违规行为 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奖励活动中弄虚作假,侵占他人的科技成果,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的 处罚种类 罚款 基本流程 1.立案:发现或有举报剽窃、侵夺他人的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市科学技术奖的,参与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和有关工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或者交办、上报、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 2.调查:调查核实情况; 3.审查:组织2名以上有关人员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办案程序、处罚意见等进行合议审查。合议应当根据认定的事实,提出予以处罚、补充证据、重新调查、撤销案件或者其他处理意见; 4.告知: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填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之当事人或涉事部门; 5.决定: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 6.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8.结案:填写《结案报告》,《卷宗目录》装订备案。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地址:拉萨市江苏大道69号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0891—6323130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4LSKJJCF-3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对在科技成果进行检测或者价值评估中,故意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的处罚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三十二条;西藏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