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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增值税的纳税筹划讲述
选择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应注意 的问题 (1)对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通过税负比较等方法进行纳税筹划,以便确定是否让个人组建成为一个企业以及非企业性单位组建成为一个企业性单位.以争取一般纳税人身份。 (2)现行小规模纳税人要想转为一般纳税人还必须考虑可能增加的成本。 (3)在选择纳税人身份时,注意以下几方面的比较:一是经营规模。二是信誉度。三是赢得顾客的数量。 要求:(1)计算运输公司将运费发票开具给甲企业时甲企业应纳的增值税 ? (2)如果甲企业和运输公司以代垫运费的方式签订运输合同,每个零部件的价格为20元,同时对原销售合同进行修改,将代垫运费从销售价格中分离出来,零部件价格为80元/个,那么甲企业应纳的增值税是多少? (3)改变运费付费方式后,甲企业少纳的增值税是多少? (1)销项税=100×50×17%=850 (万元) 进项税=170+20×50×7%=240 (万元) 应交增值税=850-240=610 (万元) (2)销项税=80×50×17%=680 (万元) 进项税=170 应交增值税=680-170=510 (万元) (3)少纳增值税=610-510=100 (万元) 第二节 销项税额的税收筹划 (1)销项税=100×500000×17%=850 (万元) 进项税=170+20×500000×7%=240 (万元) 应交增值税=850-240 =610 (万元) (2)销项税=80×500000×17%=680 (万) 进项税=170 (万元) 应交增值税=680 -170 =510 (万元) (3)少纳增值税=610-510=100 (万元) 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折扣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 如果销售额和折扣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例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份销售2 000元商品,开具了普通发票,商品九折销售,将折扣额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该商品适用税率17%。 本月销项税额=2000×90%÷(1+17%)×17%≈261.54(元) 若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本月销项税额=2000÷(1+17%)×17%≈290.60(元) 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自己的货物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行为。 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例 若上例中商场为了促销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旧货的价格定为200元,即买新货时可以少交200元。 应纳增值税=2 000÷(1+17%)×17%≈290.60(元) 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 还本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到一定期限由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全部或部分价款。 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以物易物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购销活动,是指购销双方不是以货币结算,而是以同等价款的货物相互结算,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 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例 某企业2010年5月采用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500万元,折扣额10万元,分开开具发票,则销售收入为500万元,企业销项税额为: 500×17%=85(万元) 如果直接把折扣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则销售收入为扣除折扣额后的价格490万元,则: 销项税额为490 ×17%=83.3(万元),直接减少增值税1.7万元 销项税额的税收筹划 一、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 (一)折扣方式销售中的纳税筹划 纳税人采用各种折扣方式时,应尽可能采用折扣销售方式。 (二)委托代销方式销售货物的纳税筹划 通常有两种方式:A,收取手续费;B,视同买断。 应当选择第二种,与第一种方式相比,在最终售价一定的条件下,减少了委托方的增值税和受托方的营业税,增加了受托方的增值税,总体上实现了降低税负的目的。 (三)委托代销与自营销售的纳税筹划 如果一方或双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时,以及由委托方销售可以免税而受托代销不能免税,在这种情况下,为降低税负应该将委托代销改为自行销售。 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直接收款: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凭据的当天;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赊销和分期收款: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 预收货款:货物发出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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