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课 历史必修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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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二铜表法》—标志着罗马 成文法诞生(前5C中) 2)万民法( 3世纪时开始实行) 二、罗马法发展史 3.局限性 * 古罗马圆形剧场 罗马元老院废墟 : 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词汇,可以分配给欧洲各个城市,例如精致,古典,舒适,神秘,壮观,……只有一个词, ……留给那唯一的城市. 这个词叫伟大,这个城市叫罗马. ——余秋雨《行者无疆》 : 第二单元 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 一、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 罗马法——泛指公元前6世纪末至 公元7世纪中叶古罗马奴隶制国家制 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制度。 1)习惯法—罗马法起源(前6世纪末) 习惯法:是指人们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 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成文法 习惯法 平民反对贵族 1、第一阶段: 由贵族担任的法官,常常随心所欲解释法律,保护自己,损害平民利益 特点: 局限 (案例一)罗莫洛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罗莫洛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请大家想一想,法官会怎么判呢? 请你当法官 法官会偏袒罗莫洛的家人,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因为罗马共和国早期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无形中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 习惯法的存在,就成了平民与贵族矛盾的一个焦点,当时的罗马是怎样来处理这个焦点的? 法律内容相当广泛,条文比较明晰,审判、量刑有法可依,限制了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保护了平民利益 维护奴隶主贵族阶级利益,法律体现阶级性。也保留了一些比较野蛮的习惯法 积极作用 实 质: (局限性) 第3表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 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头骨,他必须偿付300阿司罚金;如果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减半。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思考:反映当时罗马国家怎样的社会性质和状况? (案例一)罗莫洛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罗莫洛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请大家想一想,法官会怎么判呢? 请你当法官 根据《十二铜表法》第五表: 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罗莫洛一半的财产将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 如果还是上一个案例,根据《十二铜表法》,法官会怎么判呢? 案例分析: 案例三: (这是公元前三世纪早期)古罗马大将恺撒进兵埃及,与美丽的埃及女王克丽奥佩特拉相爱,并且两人有了一个儿子,取名托勒密·恺撒。当恺撒归国执政之后,克丽奥佩特拉携儿子赴罗马与恺撒相会,并向罗马法庭为自己和儿子申请罗马籍,请问法官会判给克丽奥佩特拉和她的儿子享有罗马籍吗?为什么?那这种现象合理吗?怎么解决的? 再请你当法官 : 不会。 因为公民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而克丽奥佩特拉是埃及女王,私生子也是在埃及出生的,无法享受罗马公民权,所以法院不会判给克丽奥佩特拉和她的儿子享有罗马籍。 面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罗马帝国对各行省上层人士大量授予公民权,3世纪初,罗马帝国境内自由民之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开始消失,公民法与万民法之间的区别失去了意义。 2、第二阶段: 公民法 万民法 罗马帝国扩张 1)公民法 在公元前3世纪中期以前,罗马法用来 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适用范围仅限 于罗马公民,称为“公民法”,而《十二铜 表法》就是一部典型的公民法 思考: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原因是什么? 1)罗马帝国扩张,疆域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发展,不同民族间矛盾日益突出,公民法已无法应对新变化(主要原因) 2)罗马帝国皇帝高度重视法律制定 3)法学家也积极编撰法典 万民法的适用范围是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 3、第三阶段:6世纪时 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 查士丁尼组织法学家汇编《民法大全》-----标志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名称 背景 作用 阶段特征 习惯法 共和国早期贵族垄断 损害平民利益 十二铜表法 前5世纪平民反贵族斗争 罗马成文法诞生;保护平民、维护奴隶制. 公民法 以“铜表法”为代表,给罗马公民以法律保护 万民法 (3世纪) ⑴版图扩大,民族矛盾增多;⑵政治经济活动新问题;⑶奴隶制发展 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 《民法大全》 6世纪查士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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