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环便函2341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docVIP

渝环便函2341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渝环便函2341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1 ICS XXXXXXXX X XX 备案号:XXXX-XXXX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 50/XXX-20XX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rural domestic sewage (征求意见稿) 目 次 前 言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4 4. 一般要求 5 5.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5 5.1标准分级 5 5.2指标限值 6 5.3污水回用 6 6. 6 污染物监测要求 6 7. 标准实施与监督 7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改善重庆水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结合重庆市农村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是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的基本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比本标准严格时,应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执行。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重庆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强、李莉、艾海男、古励、柴宏祥、翟俊、周健、李果、李宏。 本标准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于年月日批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6902 水质 pH 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11901 水质色度的测定稀释倍数法 GB/T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HJ 505 水质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HJ 535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HJ 636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7494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HJ 637 水质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 HJ/T 347 水质粪大肠菌群数的测定多管发酵法、滤膜法 《关于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等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10〕844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农村生活污水ruaral domestic sewage 农村(包括自然村、行政村和未达到建制镇标准的乡村集镇)居民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洗涤、洗浴和厨厕等家庭排水,不包括乡镇企业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业废水。 3.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y 对农村家庭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的设备和构筑物的总称。 3.3污水回用Wastewater reuse 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农林业灌溉、渔业等用水的行为。 3.4汇入长江、嘉陵江、乌江的距离 4. 一般要求 4.1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 4.2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增排污口。 4. 4.4农村卫生所污水须自行经过消毒处理后方可纳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4.5严禁工业废水混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4.6提倡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与技术。鼓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再利用。 5.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5.1标准分级 5.1.1根据受纳水体的水域环境功能、水环境容量、受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方式、排放规模等,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四级标准。 5.2.2各级标准适用情况见表1。 表1 各级标准适用情况

文档评论(0)

haihang2017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