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文件.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南京工程学院文件

南京工程学院文件 南工人〔2015〕126南京工程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印发 附件 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引进人才科研 启动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吸引优秀人才来校工作,全面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实现人才强校战略目标,根据《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特设立“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以下简称“科研启动基金”)。 第二条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新形势,使“科研启动基金”的使用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多出优秀成果,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基金类属、资金来源及资助对象 第三条 “科研启动基金”属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由学校专项拨款设立,从学校人才引进经费中列支。 第四条 “科研启动基金”资助对象为人事处确定的引进人才。具体资助额度按照《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执行。 第三章 立项审批程序 第五条 获资助者填写《南京工程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评审书》,以课题立项的方式申请使用“科研启动基金”,课题由申请人选择,但应符合所在学科发展方向。 第六条 获资助者所在教学单位对申请资助课题的意义、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申请人的研究能力及其经费预算等进行客观评价,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科技与产业处。科技与产业处组织同行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查,确定项目经费额度,形成推荐意见,报学校审批。 获资助者可以在人事处核准的“科研启动基金”额度内申请多个子项目,但不得超过3个。 第七条 获资助者原则上应于试用期满,进校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人事处、科技与产业处随时受理,定期评审。 第四章 经费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 “科研启动基金”专款专用,其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与批准项目有关的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鉴定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等。 所购仪器设备属于学校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科研启动基金”列支范围未尽事宜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项目研究期限分别为:第一层次人才4年,第二层次人才3年,第三层次人才2年,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期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经费采取分期拨款方式,批准立项时划拨50%,中期检查合格拨付40%,项目通过结题验收拨付剩余款。 项目按期结题,“科研启动基金”剩余款项可继续归获资助者用于科研项目。 项目延期后仍未能结题,或因故不能完成的,项目终止,科研经费收回。 获资助者调离学校(含辞职、主动离职、辞退、辞聘等),学校应收回剩余经费(包括以“科研启动基金”形成的仪器设备等)。 第五章 项目管理和验收 第十条 申请验收的项目需提交明确的研究成果,形式主要包括论文、专著、专利等(必须以南京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完成单位并以项目组中我校人员为第一署名完成者或第一署名作者)。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原则上应标注“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资助”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验收材料。 第十一条 “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范围,所在单位、科技与产业处对项目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检查。 第十二条 获资助者应向科技与产业处提交项目研究年度报告和中期检查报告,同时报所在单位和人事处备案。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视情况,撤销项目。 第十三条 项目结束后,获资助者提交《南京工程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验收报告》及相关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由单位审核后,报送科技与产业处组织验收。 研究成果,含知识产权、实物等,归学校所有,不得擅自出售、转让。研究成果符合报奖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申报。成果须与立项课题直接相关, —2—

文档评论(0)

busuanzi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