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我国个人信息被遗忘权司法保护探析.doc
我国个人信息被遗忘权司法保护探析 摘 要 本文通过对我国首例被遗忘权案件一、二审判决相关论述的分析,结合欧盟被遗忘权的法律和判决,对我国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通过一般人格权对个人信息被遗忘权予以司法保护提出建议。 关键词 被遗忘权 个人信息 保护 一般人格权 作者简介:陈宇,上海图书馆。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6.174 被遗忘权,是指个人用户如果认为在互联网上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得出的链接指向他所认为的无关紧要、过时或有损个人隐私的信息,有权要求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引擎运营者删除这类链接。2014年5月13日,欧盟法院作出了要求被告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引擎运营者按照原告的请求对相关链接进行删除的终审裁定,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以司法判决的形式确立了“被遗忘权”。2016年4月,欧洲议会又投票通过了《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意味着“被遗忘权”在欧盟正式成为一项法定权利?P。近日,我国法院依法审结了原告任某诉被告某网络服务公司侵犯名誉权、姓名权、一般人格权(“被遗忘权”)一案?Q。该案是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对网络时代如何保护个人信息“被遗忘权”问题做出的积极而有益的探索。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任某系人力资源管理、企事业管理等管理学领域的从业人员。2014年7月1日起,任某在江苏无锡某公司从事相关教育工作。2014年11月26日,该公司向任某发出了自动离职通知书,双方劳动关系随之解除。 被告某网络服务公司系提供网页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相关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等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链接服务的提供商。2015年4月8日,原告任某进入被告公司的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页面,键入“任某”后在“相关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处显示有“无锡某氏教育任某”、“国际超能教育任某”、“香港跨世纪教育任某”;另外,在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框内键入“某氏教育”,在“相关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处显示有“无锡某氏教育”、“某氏教育骗局”、“某氏远航教育是骗局吗”。用手机上网,点击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网页,键入“任某”,手机页面中也有同样的内容显示。 原告任某诉称,因某氏教育在业界名声不好,且其并未在某氏教育机构工作过,被告某网络服务公司在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页面中公开其与某氏教育有关的个人信息侵犯了其名誉权、姓名权及作为一般人格权的“被遗忘权”,要求被告断开涉案关键词的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链接、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被告某网络服务公司则认为,其提供的相关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服务只是客观反映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关键词的信息关联状态,并未侵犯任某的民事权益,不同意任某的诉讼请求。 针对原告主张被告侵害其名誉权、姓名权及所谓“被遗忘权”,一审法院认为原告缺乏相应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故被告未履行“通知―删除”义务亦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故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任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而本案争议的焦点之一,即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主张的所谓“被遗忘权”。 二、“一般人格权”对个人信息“被遗忘权”的适用 虽然欧盟有关法律及判例中已经涉及被遗忘权,对于如何实现欧盟被遗忘权在我国的本土化问题也逐步进入我国专家的研究视野,但是由于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被遗忘权这一权利类型,当司法实务中出现涉及该类权利的案件时,有必要探讨用我国现行法律保护信息主体被遗忘权的可行性。 (一)个人信息的定义 虽然我国尚未正式出台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11月批准发布、2013年2月1日实施的《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GB/Z28828-2012)(以下简称“《保护指南》”)对个人信息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该指南也已在其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案件审理中被法院所适用。 《保护指南》3.2对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界定为,“可为信息系统所处理、与特定自然人相关、能够单独或通过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该特定自然人的计算机数据。”并将其分为个人敏感信息和个人一般信息。在第5章“信息处理过程中的个人信息保护”中,将对个人信息的处理的整个过程划分为收集、加工、转移、删除4个主要环节,并对“删除”阶段予以明确规定。?S (二)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 关于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目前尚无主流观点,可总结归纳为“所有权客体说”、“人格权客体说”、“隐私权客体说”和“基本人权客体说”等较为典型的观点?T。从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出发,笔者更倾向于“人格权客体说”的观点。 按照“人格权客体说”观点的认定,由于个人信息是与特定自然人相关、能够识别该特定人的信息,对个人信息的处理就体现了一般的人格利益。而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一个
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