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捐规避问题之研究-Mail.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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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捐规避问题之研究-Mail

課程大綱及進度表 開課系所 法律學系暨科技法律研究所 開課學年 98學年度 開課學期 1 課程名稱(中文) 稅捐規避問題之研究(一) 課程名稱(英文) Seminar on the Tax Avoidance I 課程碼 分班碼 先修科目或先備能力 具備稅法基礎知識或實務經驗者優先 學分數 2 開課教師 柯格鐘 e-mail Kck5602@mail.ncku.edu.tw 電話 06-2757575#56133 Office Hours 每週三上午10:00-12:00 課程概述 研討會課程將由參與同學提出報告為主,會中再由同學參與討論,並由老師作綜合講評 教學目標 本研討會課程,除教師進行課程之基本概念說明以外,將由參與課程之學生(包括會計、財金、法律、科法所同學),輪番針對稅捐實務上實際發生之案例,亦即以出現於最高行政法院及各地行政法院判決中之個案為研究對象,進行報告並探討目前我國司法實務上,係如何在稅務爭議程序上認定並評價納稅義務人主觀認定之「節稅規劃」行為,何時構成稅法上之「稅捐規避」或「逃漏稅捐」的行為。本課程中將鼓勵不同專業背景的學生互相組合進行報告,預計透過此一案例研討方式,可使參與之學生對於稅捐爭議中最為重要之稅捐規避問題,有更多元與廣泛角度的觀察,加強其專業領域中之知識及競爭力。 授課課程大綱明細 1. 基本概念一:節稅、避稅與逃漏稅概念之區分(教師講授) 2. 基本概念二:稅捐規避之要件與法律效果(教師講授) 3. 基本概念三:稅捐規避之舉證責任(教師講授) 4. 實務案例一:關係企業移轉定價之調整規範(最高行政法院96年判字第01369號判決) 5. 實務案例二:公司辦理增資後再減資之作為(最高行政法院95判字第01249號判決) 6. 實務案例三:黃任中出售遠航股份予中華開發案(最高行政法院94年判字第71號判決) 7. 實務案例四:公司藉由資本主往來款以分配盈餘案例(最高行政法院96年判字第51號判決) 8. 實務案例五:躉繳或年繳保險費以規避遺產稅捐案例(最高行政法院95年判字第943號判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6年訴字第470號判決、96年訴字第466號判決) 9. 實務案例六:利用公設地或農業地墊高應稅土地地價案例(最高行政法院96年判字第1971號判決) 10. 實務案例七:公司出售土地於股東再分配剩餘財產案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2年訴字第5681號判決、93年訴字第85號判決) 11. 實務案例八:利用控制公司將股利所得轉成免稅證券交易所得案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3年訴字第923號判決、94年簡字第68號判決) 12. 實務案例九:合作店契約案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訴字第332號判決) 13. 實務案例十:設立公司行號以移轉租賃所得為營利事業所得之案例(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4訴字第757號判決) 14. 實務案例十一: 利用第三人帳戶分配盈餘之案例(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6年訴字第548號判決、96年簡字第248號判決) 15. 實務案例十二:藉由三角移轉方式迂迴贈與之案例(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3年訴字第761號判決) 16. 實務案例十三:生前購買公設地規避遺產稅案例(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6年訴字第681號判決) 17. 實務案例十四:以虛偽買賣規避遺產贈與稅之案例(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6年訴字第369號判決) 18. 實務案例十五:利用自耕農身分規避土地增值稅案例(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6年訴更一字第8號判決) 參考書目 無 課程要求 積極努力參與課程討論。其無稅法基本概念者,建議同學應同時參與教師在大學部之稅法總論課程,如未參與將視參與研討時發言表現的程度,必要時教師可能要求同學於期限內退選本科目。 評量方式 評量標準:課程參與及期末報告成績各占一半 課程網址 助教資訊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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