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继承.ppt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七章继承

甲、乙夫妻二人有共有房屋12间。甲有一母丙,乙有一父丁;1999年,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当时,妻乙已有8个月身孕。两个月后,妻乙在医院产下一4斤重的男婴。该男婴因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出生3小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两个月后,乙与甲母丙因继承甲的房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法院应如何判决? 案例讨论 12间中的6间为甲的遗产,由丙、乙继承,并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为活体的,各2间,胎儿为死体的,乙丙各3间。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 法定继承顺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 法定继承中遗产的分配原则 同等条件下均等分配 特殊情况予以照顾 继承人协商同意 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大小 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须保留必要的份额。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 遗产酌分请求权 第14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受抚养人、扶养人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留下遗产的人 被继承人 被代位人 代位继承人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 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 转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留下遗产的人 被继承人 被转继承人 转继承人 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继承人 有权承受被转继承人遗产份额的人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 刘露丈夫早逝,独自将二子甲、乙抚养成人。乙婚后,刘露与甲同住,直至2008年病故。乙与妻子共建瓦房12间,1992年生一子丙。2000年乙死亡。2005年乙妻去世,丙即与甲共同生活。2012年,丙要求对12间瓦房进行析产,遂与甲发生争议。 12间瓦房应该如何处理? 案例讨论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刘露 甲 乙 乙妻 丙 12间瓦房 2000年 2005 2008 甲1间,丙11间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 继承的开始 被继承人死亡 宣告死亡 生理死亡 推定死亡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0.0.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 推定死亡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

文档评论(0)

wangz11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