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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私人之辩——关于私人语言可能性问题的一个新视角

?????? 私人语言是维特根斯坦哲学中被广泛讨论的主题之一。早在五六十年代,维特根斯坦的研究者们对于私人语言是否可能的问题就展开了争论,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对该问题探的讨与争论依然层出不穷。   最近,倪梁康先生与张庆熊先生对于此问题进行了一次对话。张先生在《私人语言的不可能与现象学还原的困境》一文中将私人语言论证与现象学还原问题相结合,提出维特根斯坦关于私人语言不可能的论证构成了对胡塞尔现象学基本思路的一个挑战,“维特根斯坦对私人语言不可能的论证才真正构成对胡塞尔现象学的严厉打击。” 对此,倪梁康先生则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根据耿宁的分析指出,私人语言原则上是可能的,“从这个角度看,一种只对自己有效的规则是可以存在的,私人语言的原则可能性因而也是成立的。” 并且指出,即使私人语言不可能,也不必导致胡塞尔意识哲学的破产。   虽然张先生和倪先生对待私人语言的态度完全不同,但对私人性的理解与学界流行的观点基本一致,认为私人性就是一种个体性,与社会性、群体性处于相对的位置,而这个出发点在我看来是成问题的。   一、私人语言困境的个体性解读   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第243节提出了私人语言的设想:   然而我们是否也能想象这样一种语言,一个人可以用这种语言写下或者说出他的内在经验——他的感情、情绪以及其他——以供他个人使用?——我们就不能用我们的日常的语言来这样做吗?——但是我的意思并不是指这个。这种语言的单词所指的应该只有说话的人知道的东西,是他的直接的私人感觉。因此,另一个人不可能懂得这种语言的。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知道,私人语言并不是日常语言用于个人使用的情况,虽然我们经常私下里自言自语、写私人的日记等等,但我们用的都是日常或公共的语言,只要我们说出声来,别人也都能理解。也不是个人编写的一套独特的文字代码,这种代码的编写也是以公共语言为参考,并且只要你把编码规则告诉别人,别人也完全能懂得该语言,或者说,这种代码或密码原则上总有破译的可能,因此也具有被他人理解的可能性。私人语言的基本特征在于它是一种原则上不可能为他人所理解的语言。   那么私人语言为什么不可能为别人所理解呢?   《哲学研究》第246节认为,这种困难首先源自感觉的私人性。“这种语言的单词所指的应该只有说话的人知道的东西,是他的直接的私人感觉。”如果语言所谈论的东西只有说话者自己知道,那别人当然不可能理解你说的是什么。维特根斯坦也的确对感觉是私人的这种说法进行了反驳。“在什么意义上说我的感觉是私人的?”   但是维特根斯坦反对感觉的私人性并不是反对个人对感觉可能有独特的体验。事实上,他认为不同个体之间存在感觉差异是可以设想的,第272节说:“因此下面这个假设是可能的——尽管无从证实——人类的一部分对红有一种感觉而对另一部分人却有另一种感觉。”个体之间感觉的差异性不仅仅是假设,事实上也是存在的,比如红绿色盲患者对红绿的感觉应该不同于正常人的感觉,这种差别完全可以通过实验被证实的。图根哈特认为人对自身意识有一种直接明白的把握,以此来质疑感觉私人性,这种质疑也就没有切中维特根斯坦论证的要害。   维特根斯坦反对感觉私人性恰恰没有质疑个人的自身意识,相反,倒是间接地表明它是一种自明的道理。它是如此地“自明”,使得断定感觉是私人的,第248节断言“只有我知道我是否真的痛”变成一个没有意义的语法命题。所以他说这个断言违背了“知道”的语法,是一个无意义的命题。这一点我们从他做的下面这个比较看出来:“‘感觉是私人的’这一命题与‘人们只能单独地玩单人牌游戏’可以相比。”因此,感觉是私人的,个人对自己的感觉有直接的体验,这就和人们只能单独玩单人牌游戏一样,是一个“自明”的道理。   那么,为什么谈论这个“自明”的道理是无意义的呢?因为这是一个语法命题,它是一种对语词使用的一种规定,而不是一种对事实的描述。图根哈特的反驳之所以不成功,乃是因为他认为维特根斯坦反对的是一种事实,而维特根斯坦反对的则是一种语言观。说感觉是私人的,在维特根斯坦这里,就和说“巴黎米尺是一米长”道理是一样的,后者并不是对巴黎米尺长度的描述,而是对米尺长度的一种规定。   这一点从规则的私人性中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出来。   在指出感觉是私人的这种说法是无意义的语法命题以后,维特根斯坦退了一步,设想了私人感觉的存在,以此来进一步探讨私人语言的困境。他假定每个人的痛都没有外在表现,因此痛与否也只有自己能知道,这种痛的感觉当然就是私人感觉。然后他设想有一个天才的小孩,他能够为自己的感觉发明一种名称,这样他所使用的语词的意义就只有他自己知道,别人不可能理解。第257节说:“好吧,让我们假定这个孩子是个天才,他自己为这种感觉发明了一个名称!”如果这种语言可能,那么私人语言原则上就是可能的。由此我们看到,私人感觉的存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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