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反不正当竞争法PPT.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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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概述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欺骗性交易行为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优先适用《商标法》) ◆商标分为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 ◆我国实行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烟草制品)相结合的商标注册原则; ◆我国的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注册商标专用权:使用权和禁止权。 第四节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一、监督检查部门 1、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县级以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能部门(如卫生行政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反》第20条)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 * 第十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竞 争 法 反垄断法 1890年美国《谢尔曼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1896年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竞争 垄断 破坏自由竞争机制 不正当竞争 破坏公平竞争机制 我国现行立法模式:《反不正当竞争法》—— “综合调整模式”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地位 经营者 经营者 消费者 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宪 法 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 产品质量法、广告法、食品卫生法、价格法等专项法律 经济法 民法基本原则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 (一)概念及特征(P120) 1、主体具有特定性 2、行为具有违法性(与相关行为的比较) 3、行为具有危害性 “不正当竞争行为”概念的意义——一般条款 例如:A、注册、使用域名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B、网络超链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 C、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等。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P124-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商标的反向假冒 商标保护的情况 未注册商标 具有一定影响的享有在先申请权利 注册商标 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 未注册驰名商标 与注册商标相同的保护 注册的驰名商标 他人不得在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上使用(获得跨类别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5、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 7、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8、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9、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商标认定的规则——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1、相同——完全相同或视觉上基本无差别 2、近似——《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12条 (1)整体比对; (2)主要部分观察,比同不比异; (3)隔离观察; (4)考虑知名度和显著性 (二)假冒或者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 1、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特有性的认定 2、知名商品的界定——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P128) 注意:1、在一定范围的市场上; 2、为相关公众所知悉; 3、知名商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3、该类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 (2)使用的形态:假冒和仿冒 假冒 相同使用 仿冒 近似使用 认定标准 A、应当以一般购买者作为考察的主体 B、应当以一般购买者在施以普通注意力的情况下作出的判断或评价为准 C、应当观察有关商品标识的整体形象和主要部分 (3)擅自使用造成误认或混淆 问题:在非相同、非类似商品上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是否也可认定该类侵权行为?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行为 (四)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伪造产地的行为 1、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行为 (1)认证标志 : (2)名优标志 : (3)环境标志 : (4)绿色食品标志 等。 2、伪造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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