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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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张晓彤 曹梦迪 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 营业税的兼营行为包括两种情况: 我国税法规定,兼营是指纳税人一方面销售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另一方面还从事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并且这两项经营活动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 在兼营行为中主要涉及的是增值税和营业税项目。纳税人在进行筹划时,也主要是对比一下增值税和营业税税负的高低,然后选择低税负的税种。一般情况下,大家认为增值税税负肯定高于营业税税负,但实际上未必如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原理是:???? 应纳税额=企业经营的增值额×增值税税率????由于增值率=增值额/经营收入 所以,应纳增值税税额=经营收入总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而营业税的计税原理是:???? 应纳税额=经营收入总额×营业税税率???? 为比较两者税负高低,设经营收入总额为Y,增值率为D,增值税税率为t1,营业税税率为t2 , 则有:应纳增值税税额=Y·D·t1 ?? 应纳营业税税额=Y·t2???? 当二者税负相等时有:Y·D·t1=Y·t2 , 则D=t2/t1.????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当实际的增值率大于D时,纳税人筹划缴纳营业税比较合算;当实际增值率等于D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负完全一样;当实际的增值率小于D时,缴纳增值税比较合算。 导入案例 某A公司生产销售电梯,同时兼营电梯的安装业务。2011年1月销售给B公司取得不含税收入为20000元,6月为C公司安装器自购电梯,取得不含税劳务收入6000元,该公司生产与安装业务能分开核算。对A公司征收什么税? 解析 A公司销售和安装业务是发生在不同月份的两项 销售行为,一种是销售货物行为,另一种是提供劳务行为,两种行为的款项分别是向B公司和C公司两家单位收取的,同时,A公司对这两种销售行为能分别核算,因此应当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销售货物的 不含税收入20000元缴纳增值税,提供劳务活动收入的6000元缴纳营业税。 筹划依据 【营·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为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九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筹划思路 兼营业务的税务处理要求对兼营的不同项目分别核算。当纳税人有多种应税行为时,一定要分别设立明细账,分别核算营业额,分别计算税额。这样可避免没有分别核算营业额的情况下从高征税的情况。 筹划案例 某宾馆三月份的收入为:经营客房收入20万元,经营餐饮收入20万元,经营歌舞厅收入30万元,附设商场零售收入8.32万元。该地区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20%,公司如何筹划可以减轻税负? 该公司应当分别核算以上收入,分别纳税。在上述收入分别核算时,则应纳税额分别为: 营业税=(20+20)*5% + 30*20% = 8万元 增值税= 8.32/1.03 * 3% = 0.24 万元 总计 8.24万元 如果为分别核算,则营业税一律从高按20%税率征收,同时税务机关会核定货物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二)具体案例一 某宾馆在从事客房、餐饮业务的同时,又设立了歌舞厅对外营业,某月该宾馆的业务收入如下:客房收入150万元,餐厅收入50万元,歌舞厅收入50万元,已知服务业税率为5%,娱乐业税率为20%,请问该宾馆应如何对其营业税进行筹划? 筹划思路 如果宾馆未分别核算不同应税项目,则计征营业税时从高适用税率,该宾馆应纳营业税税额为 (150+50+50)×20%=50(万元) 如果宾馆分别核算不同兼营项目,则各项收入按其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核算应纳税额,该宾馆应纳营业税税额为: (150+50)×5%+50×20%=20(万元) 可节税 50-20=30(万元) 具体案例二 某酒店在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同时,在酒店内开设一商场对外销售商品,商场销售收入并入酒店服务的营业额进行纳税。本月份,酒店提供住宿、餐饮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为500万元,商场销售商品获得的收入为100万元,请问该酒店如何对其所纳税款进行筹划?(因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少,此处忽略不计) 筹划思路 如果酒店没有分别核算住宿、餐饮的营业收入和商场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那么应就全部收入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为:(500+100)÷(1+17%)×17% =72.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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