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消防安全培训课件1(消防的法律责任).pptVIP

【精品】消防安全培训课件1(消防的法律责任).ppt

  1. 1、本文档共3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精品】消防安全培训课件1(消防的法律责任)

课堂纪律 1、把手机设置在震动状态 2、不要在上课时间大声讲话 3、不要随意迟到或早退 消防知识培训班 主讲人:杨明 Zhuhai_119@163.com 第一讲:消防法律法规 第二讲:防火知识 第三讲:火灾应急措施 消防安全培训 (第一讲) 消防法律法规 观看录像应注意 1、火灾惨烈场景; 2、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数量; 3、相关人员被追究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火灾的四种责任人 1、直接责任人 2、间接责任人 3、直接领导责任 4、领导责任 第二节 消防法律责任 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负以下责任: 一、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行政处分和党内处分 四、民事责任 消防法律责任 一、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 7 种罪) 1、放火罪(刑法114条、115条)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的行为。 珠江晚报3月23日消息,2009年8月28日凌晨1时许,向某因为酒后与人吵架不服气,竟然放火烧人店铺,一批塑胶椅子、挡雨篷及室内部分物品被烧毁坏,铁皮棚毁损严重 。近日,斗门法院对其犯罪行为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2、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115条)2004年2月15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恶性火灾,死54人,伤70人。肇事者于红新, 犯失火罪, 判有期徒刑7年。 3、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罪(刑法397条) 4、消防责任事故罪(刑法139条) 5、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134条) 6、危险物品肇事罪(刑法136条) 7、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刑法146条) 消防法律责任 二、行政责任。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4、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停产停业 5、行政拘留 消防法律责任 三、行政处分和党内处分 引咎辞职、开除公职、 撤职、降职降级、 记大过、记过、警告等 (惠来县隆江镇各级领导干部为例) 消防法律责任 四、民事责任: 因火灾造成他人人身或财物损失要承担经济赔偿 典型案例 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恶性火灾 2004年2月15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恶性火灾,死54人,伤70人。在这场火灾中,7人被提起公诉,6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直接责任 于红新 商场雇员 犯失火罪 判刑7年 2、间接责任 保卫科副科长陈忠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判刑3年半 3、间接责任 科员曹明君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判刑3年 4、直接领导责任 副总经理赵平,犯消防责任事故罪, 判刑5年 5、直接领导责任 保卫科长马春平,犯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刑4 6. 领导责任 商场总经理刘文建 犯消防责任事故罪 判刑6年 7、李爱民 商场防火员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因情节轻 微,被免予刑事处罚。 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身兼吉林市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及市长四个职务的刚占标引咎辞职。(行政处分) 第三节 消防职责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年10月28日由全国人大通过,2009年5月1日实施(P1) 共七章74条 新消防法的方针、原则: 消防工作方针: 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P1) 原则: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P1) (如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应当由经营者负责) 单位应尽的消防职责 一、单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法第十六、十七条、四十一条、四十四条第3款)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单位职责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P4) 单位职责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

文档评论(0)

叮当文档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