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员林高级农工职业学校【一般教室暨特别教室】校外团体借用管理.docVIP

国立员林高级农工职业学校【一般教室暨特别教室】校外团体借用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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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员林高级农工职业学校【一般教室暨特别教室】校外团体借用管理

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一般教室暨特別教室】校外團體借用管理實施要點 90年2月8日訂定 97年8月25日修訂 壹、目的: 配合校園開放、敦親睦鄰,提供現有教學硬體設施,提供社區機關團體辦理公益或教育活動,以提昇校譽、發揮社教功能。 為維護校區安寧、設施安全、交通管制及環境整潔等訂定本實施要點。 貳、提供借用之教室: 一般教室:現有一般教學用教室(四十人內)。計有三十八間。 特別教室:包含國際會議廳(二佰五十人內)、各科視聽教室(農產行銷、園藝、機工、畜產保健科)五十人內,等計有四間。 電腦教室:電腦教室一、電腦教室二、電腦教室三(四十人內)。計三間。 參、教室借用時機:為便於管理區分週間借用與假日借用兩種需事先填寫申請表格 週間借用: 日間一般教室不外借。特別教室以辦理研習或靜態展示並有人數限制之活動外不外借。活動時間請配合本校上下課時間辦理。 夜間一般教室除未使用之教室外不外借。電腦教室不外借。特別教室仍以辦理研習或靜態展示並有人數限制之活動外不外借。活動截止時間需配合夜校放學時間。 假日借用:依規定需提出借用教室範圍之申請 日間:上午七時三十分起至下午四時止。下午三時三十分後實施車輛管制只出不進。 夜間:下午五時起至九時止。八時三十分後實施車輛管制只出不進。 肆、限制:(以下情形不辦理外借) 需由機關或社團以函文方式借用,否則不外借(校內同仁借用除外)。 辦理政治性活動、非社會倫理許可及影響善良風俗之活動不得外借。 影響正常教學時不得外借。(長期借用亦同) 借用時除需與本校權責單位協商借用範圍及相關設施維護措施外,未經總務處、校長同意時不得外借。 與學校辦理活動撞期時以校內活動優先使用。(長期借用亦同) 借用期間曾有損壞設施、影響週邊交通流暢及破壞環境及花草樹木等不良記錄之機關、社團不外借。 伍、管理:教室外借時需經權責單位依業務使用情形簽示意見,由總務處審核相關計劃後經校長核准後借用,權責單位需視使用情形於辦理期間協助設施之管理(無法到場時需協請同仁代理),活動結束後需辦理檢驗(考評)。 權責單位:需使用之週邊設施或維護佈置如停車場、車輛管制等權責單位為總務處。 一般教室及國際會議廳--總務處及設備組。 電腦教室--設備組。 視聽教室--各科。 相關人員:各教室之財產保管人員。 各權責單位可依各教室相關設施訂定管理及使用辦法。如電腦教室不得攜帶飲料或食物進入等。 陸、經費: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由總務處依據規定訂定收費標準。(含日、夜間)項目如下: 場地借用經費:包含水電費等、分一般教室、電腦教室及特別教室依使用時間訂之。所收費用需經會計程序辦理。 場地人事管理費:教室外借期間如為週間上班期間,原則上由權責單位相關人員全力配合,不另收費,如為假日或非上班期間由承借單位支付本項人事費用。人數最少一人,如需多人協助需事先協商。 半日(四小時以內)--支付權責單位到場管理人員每人一仟元。 全日(八小時以內)--支付權責單位到場管理人員每人二仟元。 夜間(參考借用時機)--支付權責單位到場管理人員每人一仟五佰元。 環境整理代收經費:為避免借用之場地及週邊設施環境,於使用後未加整理,影響學校師生權益,於辦理申請時,向承辦單位酌收環境整理費用,一般教室每間五佰元,國際會議廳特別教室每間一仟元,活動後由總務處會同權責單位及本校衛生組辦理考評,如通過考評如數退還,未通過時該項費用由衛生組轉交整理班級,充做該班之班費使用。 損壞賠償:活動辦理後由總務處會同權責單位辦理設施檢驗,如有損壞,由總務處依該設施採購之價格向承借單位辦理索賠。 柒、相關設施維護管理: 停車場所規劃:承借單位辦理活動期間如需借用場地停放汽、機車時需事先與總務處協商,規劃停放場所,並告知活動參與人員(或製作指標)。總務處需事先通知本校校門管制或值勤人員。 車輛進出管制:除參考借用時機管制車輛進出外,管制人員及管制情形規定如下: 日、夜間上班時段:原則上一般活動由值勤人員詢問後管制進出,亦可由承借單位協同本校值勤人員於校門口共同管制。大型活動於報到期間,由承借單位協同本校值勤人員於校門口共同管制。 假日時段:一律由承借單位派人負責車輛進出管制及引導,隨時保持校門口之交通流暢。否則一律依學校規定嚴禁車輛進入校區。 長期借用:請事先向總務處申辦臨時停車證,車輛由值勤人員憑證管制進出。 人員進出管制:報到期間如非校園開放時間,請承辦單位派員協助本校值勤人員會同管制,其他時間依學校規定辦理管制。(如能配帶識別牌則由學校執勤人員管制) 相關設施維護: 校門口攤販管制:活動辦理期間為保持校門口之靜空,以免影響週遭之交通流暢,如有攤飯擺設攤位一律由承借單位派員疏導。 校門口廣告看板設制:活動期間如需架設看板或張貼佈告等,一律由承借單位事先告知總務處,經同意後辦理。 農場設施管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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