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涉税的关国经验应税与免税毕业论文范文.docVIP

高校涉税的关国经验应税与免税毕业论文范文.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高校涉税的关国经验应税与免税毕业论文范文

高校涉税的关国经验:应税与免税 [摘要]美国高校历经以单纯免税到免税和应税分野的历史递进,其各个时段的表征背后蕴藏着免税和应税的税法理念之争,不管论述和历史如何演进,高校免税始终是贯彻高校涉税处理之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条主线。在当今非关联营业日渐盛行的高校活动中,唯有以公共目的、公共利益和非关联营业活动的双重标准为评价工具,才有可能理清高校所涉活动的免税和应税归属,进而明确高校及其活动的税法地位,而这恰恰是美国税法的贡献所在。   [关键词]美国;高校;征税;免税;非关联营业所得税      美国自1913年实行联邦所得税以来,高校即被纳入免税组织,享受免税待遇。很长一段时间,人们认为“高校作为一种教育机构,它们享有免税地位的权利是无可置疑的。”但自以1950年非关联营业所得税实行以来,原有的免税论在税收立法、执法和司法界都受到了巨大的挑战,尤其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高校免税的空间受到很大的制约。不可否认的是,高校作为一种公益性机构,其免税地位是没有争议的,争议的焦点在于高校作为一种免税组织,其所以事的行为是否涉税的不足。以免税到应税的漫长历史演进背后是美国高校涉税理念的转变,高校所以事的日益复杂的行为更是加剧了对其免税和应税的争议。      一、美国高校:应税还是免税      美国高校税法评价的历史演进实为免税和应税理念之争,免税主导时期下的高校自无应税的可能和必要;反之,应税呼声日渐高涨之时,其免税地位必定发生动摇。因高校所以事活动的特殊性,税收全免和全征自始即无可能,因而,高校之税法地位始终在免税和应税之间徘徊。      (一)为何免税?   迄今为止,有许多论述而不是单一的论述支撑着高校的免税地位,包括免税传统论、公共目的论、公共税收政策论及其他一些论述。正是基于这些论述,才使高校的免税地位变得无可质疑。   1、免税传统。慈善机构和其他组织自1913年所得税开征以来,就一直享受免除联邦所得税的待遇。国会发现对免税进行证明和解释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它们相信在1913年以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对于慈善机构、教育机构等免税是毋庸置疑的;即美国慈善、教育等机构有着漫长的免税历史,形成了免税传统。这对后来美国高校的税法处理有着深远的影响。   2、减轻政府负担。高校以事科研和教育等活动,对其免税虽然使政府的税收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但是准予高校免税以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这既可降低政府的负担,又可增进社会福利。没有高校这些免税组织,政府将不得不提供更多的服务,以这个角度上也可以理解为,高校提供的应税品即为其为社会提供的服务活动。即免税的理由在于:高校通过以事科学探讨、教育等公益活动,减轻了原本应由政府提供的公益服务负担。以形式上看政府的税收收入降低了,但实质上则减少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3、公共政策与公共目的。给予以事科学探讨、教育或其他慈善目的的高校以免税待遇的法理在于:它们为社会带来了公共利益。换言之,高校之所以成为免税组织之根本在于其服务于公共利益,而不是为私利而有着。高校所具有的提供特殊服务产品的能力,也敦促政府用一种公共政策将其免税地位树立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免税组织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动力,以而进一步发挥高校的优势,造福社会。      (二)为何征税?   相对于高校的免税论述而言,应税论述稍显薄弱;就历史传统而言,倡导对其应税远不如免税的历史那么久远,也尚未形成一种传统认识。但自以非关联营业所得税开征以来,应税的论述和实践进展迅猛,对于高校是否应税也渐渐达成共识,分歧在于应税范畴的界定。   1、对高校所以事的商业活动应予纳税。对于高校而言,其以事的活动并非都与科学探讨、教育等免税目的相关联,高校也时常进入市场,以事与营利企业相同的商业活动,因高校享有免税待遇,致使其他企业认为高校以事了不公平竞争行为。笔者认为,高校的商业活动也应该接受商业风险,承担税收责任,这样才能缔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以1913年的联邦所得税法到1994年的国内税收法典第501条可知:美国税法给予高校的免税范畴不是商业活动,而是其以事的公益活动。一旦高校违背立法宗旨,进入市场以事营利活动,即构成非关联营业活动,自无免税之可能,否则对其他纳税人和市场经营者均不公平。   2、转嫁责任。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很多批评者声称:高校消耗了政府资源,利用税法漏洞,迫使其他人和组织承担责任,并分担日渐增加的财政负担。尽管这些批评者过于夸大事实,但当高校所以事的活动日益多元化时,其原有的免税理由则日渐架空,在这种情形下,若继续给予免税待遇,实质上将会造成税负的转嫁,使高校以中获取不应有之利,也无助于高校科研和教育等公益活动的继续进行。      二、美国高校:以“免税”到“应税”的历史递进

文档评论(0)

kaiss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