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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报建办事指南
阿坝州报建办事指南
房地产开发项目初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办理手续 房地产开发项目初审 法定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十二条 申请条件 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前,应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情况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初审。 申报材料 (一) 提供房产开发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用地规模、建设规模、开发商基本情况、资金情况、开发时限等);(二) 提供城市规划许可证明;(三) 需要拆迁的还应提供拆迁安置方案等。 办理程序 由房产开发商提供相关资料到州政务中心规划建设局窗口,在州规划建设局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出具书面意见。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联系方式 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局窗口2822746 办事流程 寇文惠接件-陈光全初审-杨毅审核-寇文惠办结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条、第23条 申请条件 1.建设项目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省的土地供应政策,用地规模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建设用地标准。 申报材料 结构化数据(数据库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行政审批书;
附件材料(纸质和PDF格式电子文档)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土地总体规划审查图(线性工程规划审查图只需提供纸质文档)
建设用地单位耕地占补平衡措施承诺书;
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发展改革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总平面布置图;
污染严重项目(如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需提供选址听证意见;
水泥厂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提供原材料供应来源(探矿权、采矿权);9、建设项目用地专题报告;
10、建设项目涉及规划调整,需报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规划调整方案及听证会议纪要(含基本农田补划等图件)。 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报州政府政务中心州国土资源局窗口。
2.州国土资源局审查后下达批复或转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需外转)。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联系方式 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电话:2831773
部门行政审批科电话:2822708
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2831789 办事流程 窗口接件受理-行政审批科审批及领导签发(时限7个工作日)-窗口送达批文及办结(3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时限、依据、流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条、第23条 申请条件 1.建设项目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省的土地供应政策,用地规模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建设用地标准。 申报材料 1.申请预审的报告;2.预审申请表;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4.可行性研究报告;5.规划审查图;6.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的证明;7.是否影响旅游区的证明;8.对用地量大的项目,应有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评估报告。 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报州政府政务中心州国土资源局窗口。2.州国土资源局审查后下达批复或转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2、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事流程 (州政务中心州国土资源局窗口接件)———(州国土资源局会审)——(州国土资源局下达批复或报省厅审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内容
要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内容 法定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施行);
(二)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川府函[2007]259号);
(三)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施行)。 申请条件 (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结论,项目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要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三条);
(二) 项目采用了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四条);
(三) 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改项目采取了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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