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免)税新政策培训-广东省国家税务局.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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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免)税新政策培训-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谢谢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和增值税减免税备案问题 应税服务出口提供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手续,其中,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3《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六)项规定的免征期限内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以下简称“离岸服务外包”)的,应按附件要求办理;不属于离岸服务外包应税服务出口的有关增值税减免税备案办法另文通知。 增值税免税申报 应税服务出口提供者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资料,才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应在规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43号)的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除离岸服务外包外,其他的应税服务出口的有关增值税减免税备案由于系统问题暂未能处理,因此其他的应税服务出口在增值税申报时可先申报免税,待系统升级后再补办增值税减免税备案。 进项税额核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用于免税出口服务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当转入成本。 如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财税〔2011〕111号文件第二十六条的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该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免税权的放弃 免税出口服务提供者可以放弃免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免税出口服务提供者一旦放弃免税,36个月内不得更改,其提供的全部应税服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对象选择部分应税服务放弃免税权。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管理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提供规定的ITO、BPO、KPO服务,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的确认 (一)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应先向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申请办理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确认。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确认范围按财税〔2010〕64号文执行。 (二)对审核通过的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由市外经贸局出具《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确认单》给试点纳税人。 离岸服务外包免征增值税备案 合同确认后,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申请减免税备案: 1.免征增值税申请报告; 2.《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表》; 3.与境外单位签订的离岸服务外包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骑缝章(合同只有外文版本的,须同时提供外文合同复印件和翻译件,翻译件上注明“翻译件与原件意思一致”字样,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企业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4.市外经贸局出具的《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确认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离岸服务外包合同变更确认单》(原件和复印件); 离岸服务外包免征增值税备案 5.与合同执行金额相对应的收入确认凭证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纳税人取得的收入由境外单位委托境内机构支付的,须提供源于境外单位收入的证明材料,如境外单位与境内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汇款单、受托单位收到的银行收款通知书等;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离岸服务外包免征增值税备案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取得时间早于或跨越2012年11月1日的合同,已向地税部门办理备案且未发生过合同变更的,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备案时无需提供上述资料,只需要提供免征增值税申请报告和地税部门出具的同意备案的税务事项通知文书原件。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试点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向纳税人发出《减免税备案登记告知书》。 离岸服务外包其他事项 1.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试点纳税人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资料,才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试点纳税人应在规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2.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增值税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在次年对上年度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申报情况进行年度核查,具体核查办法另文通知。 离岸服务外包其他事项 3.我市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属于分支机构的,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增值税管理按本通知执行。 4.财税〔2010〕64号文件所称“从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中的“境外单位”包含委托境内机构支付的境外单位;“收入”包括以人民币结算的收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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