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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doc-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doc
2007年1月22日、23日,厦门商报连续全文刊登了由厦门市物价局和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厦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厦门市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方案》(住宅)。这一专题新闻刊登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烈讨论。市建设局、物业管理协会也就此事召集了物业企业代表和业主委员会代表就此展开讨论,现将各媒体的报道刊登如下,仅供大家参考:
业界热议物业“一费制”
市建设局:希望市民多提意见以供参考
海峡导报2007.1.27 A15 吴语
1月22日,厦门市物价局和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即将出台的《厦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厦门市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方案》(住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昨日,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与部分业主委员会的相关人士就此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提出看法和建议。
会上,厦门市建设局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处处长矫健还表示,希望市民多向物价与建设部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政府部门最终制定指导价方案提供参考。
不再单独计算公摊?
根据《厦门市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方案》(住宅),物业收费将实行“一费制”,不再单独计算公摊。就此,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李刚艺表示,公摊水电费的关键是计量要透明,分摊的公式要合理。公摊水电费是一个变数,取消后就有可能成为一个固定值,收得太少,物业公司要自己垫钱,物业公司不干。收得太多,业主要多缴钱,业主也不干。所以公摊“下岗”,不太现实。
收费标准规定太细?
昨日上午,莲岳里、前埔南区、瑞景新村等5家业主委员会主任也对厦门市新出台的物业收费标准提出看法,表示新的收费标准规定得太细,8大条50余小条标准,让物业、业主难以操作。
莲岳里业委会主任唐才庆表示,新标准中有些条款规定太细,与现在物业实际做法相矛盾。比如,现在小区里是一天打扫两次,这样差不多能维持小区卫生,新的标准规定两天扫一次,不合理。再如小区绿化标准,如果要达到三级以上,就要有50种以上品种草坪、树木,四级要达到70种以上,五级要达到90种以上。按此标准,估计目前没有一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可以达到“五级”,除非“算上杂草”,目前厦门最大小区的草坪、乔灌木品种“最多不会超过50种”。
安全救助分级不合理?
在新物业收费标准中,住房的安全救助被分为五级:一级救助必须10分钟内赶到,二级救助7分钟内赶到现场,三级救助6分钟内赶到现场,四级救助5分钟内赶到现场。对此,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黄嘉辉表示,住户的人身安全,就像顾客的利益高于一切。遇到突发事件,住户需要救助时,应该是千万百计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对需要救助的人展开救助。不应分级别,以时间来考核。另外,一些小区比较大,当物业得知突发事件后,即使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可能也要超过10分钟,那这种情况显然连最低的一级救助标准都达不到。黄认为,这种考核标准值得商榷。
另外,针对《厦门市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方案》中规定,物业管理企业须“按照建筑质量要求验收业主的装修”、“建立小区物业服务档案,必要时提供查询服务”等,物业协会表示,这些明显不在物业管理企业的职权范围内。导报记者 吴语 林鸿君 实习生 谢娜娜
部门释疑
昨日上午,厦门市建设局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处处长矫健,专门就最近媒体报道中一些容易引起误解的说法,特别进行了说明。
“公摊取消”说法不准确
针对此前媒体“水电公摊取消在即”这一提法,矫健表示,水电公摊是客观存在的,业主除了自家的用电外,还有公共照明、电梯、二次供水等共同设备设施用电、线路损耗、绿地养护用水、保洁用水等。物价局提出这个方案是将业主应当公摊的这部分水电费用分解到物业管理的各项收费标准中去,只是改变一种收费方式,由原来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加公摊水、电费改为“一费制”,而不是取消。这种新的方式是否可行,也还须进一步论证和征求意见。
高层物业费还是比多层高
矫健说,有关媒体所提新标准实施后“高层物业费将向多层看齐”这一提法没有准确表达标准的内容。按照物价局的标准,高层楼宇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7个部分组成,其费用是要比多层物业高。因为高层楼宇的房屋结构比多层复杂,设备设施比多层物业多,因此管理成本比较高,服务费用自然就要高。
指导价仅仅是引导
矫健表示,新物业收费标准是指导价标准,并不是要求所有物业类型都用这样的标准。政府指定指导价最主要是针对政府开发的经济适用房、社会保障性住房这部分物业管理服务,其它住宅可参照服务内容和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根据各小区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因为城市住房建设还有许多高楼住宅(如别墅等)、还有商业性楼宇,其性质和特点存在差别。
厦门晚报2007.1.27 2版 谢卫东
近日,《厦门市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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