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杀手锏产品及研发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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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市杀手锏产品及研发项目

2016年天津市“杀手锏”产品及研发项目 申报说明 为深入实施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鼓励企业培育“杀手锏”产品,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天津市“杀手锏”产品认定补贴办法》(津科计〔2014〕54号),现启动2016年度天津市“杀手锏”产品认定及研发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杀手锏”产品是指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开发并已上市销售的、具备“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特征的技术水平高、市场潜力大、竞争力强的优质产品。申报“杀手锏”产品认定的企业和产品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企业条件 1.经认定的“天津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纳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选库的企业,优先支持享受过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已认定有“杀手锏”产品的申报单位,不再予以认定)。 2.具有稳定的研发投入,企业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总收入比重要达到3%以上。 3.企业掌握申报产品的关键核心技术,拥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4.具有完备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较高;具有明确的企业创新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产品条件 1.产品须拥有发明专利或稳定性强的实用新型专利群。且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 2.产品年销售规模达到亿元以上;或者细分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前三位,且上一年度产品销售规模在5000万以上。 3. 产品须符合国家“十三五”时期的产业政策;产品须具有执行标准,并通过国家或本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有关质监部门授权的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机构或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国际标准检测组织在中国授权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二、申报流程 (一)单位注册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通过天津市科委网站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公共服务平台”(6/platform/),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说明进行单位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单位通过局级主管部门或区县科委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请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书。 (二)申请人注册 申请人可通过天津市科委网站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公共服务平台”(6/platform/),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请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书。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请人可联系单位抓紧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申请人无需再次注册) (三)在线申报 1、申报人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申请单位;申请单位通过单位账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提交至局级主管部门或区县科委;局级主管部门或区县科委通过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市科委。项目执行期为一年(2016.10-2017.9)。 2、为方便今后准确地印发天津市“杀手锏”产品证书和签订项目任务合同书,请各申报单位准确、规范地填写产品名称和项目名称。产品名称应结合企业品牌或产品特性命名,如:“XXX”牌+产品名称;项目名称应突出产品的研发或研究,如:XXX产品的优化研究/研发。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请单位在线审核并提交的时间截至到2016年4月6日下午5点,在此之后各单位账号将自动关闭,不能再进行提交;局级主管部门或区县科委在线审核并提交的时间截至到2016年4月8日下午5点,在此之后各局级主管部门或区县科委账号将自动关闭,不能再进行提交。建议各申请人与申请单位以及各局级主管部门或区县科委提早做好沟通,以免造成延误。 (五)纸质材料报送 项目通过形式审查和技术审查后,由局级主管部门或区县科委汇总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加盖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各一式七份,报送受理单位。报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专家评审 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委托相关中介部门组织技术、财务等方面专家进行评审。 (七)认定与发布 1.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提出天津市“杀手锏”产品拟认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产品颁发《天津市“杀手锏”产品认定证书》。 三、支持办法 (一)对于经认定的“杀手锏”产品,通过“杀手锏”产品研发项目的形式进行支持,支持额度为100万元。 (二)已列入市领军企业培育重大项目支持的申报单位,其所申报“杀手锏”产品只给予认定。 四、监督管理 经认定的天津市“杀手锏”产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取消其天津市“杀手锏”产品资格,追回财政补贴资金,并视情况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五、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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