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44】.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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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44】

【典型案例44】 沈××无照经营案案 [案情介绍] 2008年3月14日13时10分,依据群众举报,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发现当事人沈××在湖州市××路××号××大厦前人行道上设摊销售鞋子、袜子、毛巾等物品,占用人行道面积为(长2m×宽1.7m)3.4㎡,并正在向行人进行兜售。现场未能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执法队员立即对现场展开了勘验(检查)取证,并对该行为展开调查。后经调查查实,当事人未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擅自在湖州市××路××号××大厦前人行道上设摊销售物品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故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元和处营业额15%的罚款即人民币30元的行政处罚。 [证据材料]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调查(询问)笔录、经营情况说明以及身份证等。 [法律依据] 《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程序] 一般程序。 湖 州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卷内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题名 日期 页号 备注 1 案件结案报告 2008.3.15 2 浙代罚没№××× 浙江省代收罚没款收据 2008.3.15 原件,内容略 3 湖执(×)罚字[2008]第×××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2008.3.15 4 送达回证 2008.3.15 5 湖执(×)立字[ 2008 ] 第×××号 立案审批表 2008.3.14 6 №0000××× 举报记录 2008.3.14 7 湖执(×)询字[2008]第×××号 询问通知书 2008.3.14 8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2008.3.14 9 现场照片 2008.3.14 案发照片 10 现场照片 2008.3.14 整改照片 11 沈××身份证 2008.3.14 复印件,内容略 12 调查(询问)笔录 2008.3.14 13 经营情况说明 2008.3.14 14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008.3.14 15 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 2008.3.15 16 湖执(×)告字[2008]第×××号 行政处罚告知书 2008.3.15 17 送达回证 2008.3.15 18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2008.3.15 湖 州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案件结案报告 当 事 人 名称 (姓名) 沈××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年 龄 41周岁 工作单位 / 电 话 1355724×××× 住 址 安徽省霍邱县××乡××村 邮 编 237××× 案 由 无照经营案 案件来源 投诉举报 案发时间 2008年3月14日13时10分 行政处罚文书文号 湖执(×)罚字 [2008]第×××号 送达时间 2008年3月15日 结案日期 2008年3月15日 案 件 简 要 情 况 当事人未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于2008年3月14日12时开始至2008年3月14日 湖 州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湖执(×)罚字[2008]第×××号 当事人:沈××,女,41周岁,汉族,住安徽省霍邱县××乡××村,邮编237×××。 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基本事实、确认违法的依据及证据: 经查实,当事人沈××未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于2008年3月14日12时开始至同日13时10分起在湖州市××路××号××大厦前人行道上设摊销售鞋子、袜子、毛巾等物品,占用人行道面积为(长2m×宽1.7m)3.4㎡,设摊销售的经营额为200元,违法所得为60元。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属于无照经营行为。上述事实有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调查(询问)笔录、经营情况说明以及身份证等证据予以证实。 依据 《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 的规定,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元。 2、处营业额15%的罚款,计人民币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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