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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全程法律实务培训

房地产开发全程法律实务及风险防范讲座 主讲人:王龙兴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客座教授 主讲人简介 王龙兴律师,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律师 学院客座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导师,盈科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房地产开发部主任。 王龙兴律师曾在建纬律师事务所任律师、远洋地产任法律经理 兼公司律师。王龙兴律师专业从事建筑房地产法律实务工作已十余 年,擅长建筑房地产法律业务,尤其在房地产项目 (公司)并购、 融资、房地产开发全程法律服务、建筑房地产重大疑难纠纷案件代 理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王龙兴著有 《建材大幅涨价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法律分析》、 《 房地产公司 (项目)并购的主要风险及防控》、 《房地产开发各环 节主要风险及防控》等著作。 王龙兴律师曾被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湖南不动产商会、 中维地产、海航地产等多家单位邀请讲授房地产方面的法律实务。 内容概要 一、企业设立阶段 二、项目获取阶段 三、项目开发阶段 四、项目销售阶段 五、项目交付阶段 六、物业服务阶段 七、风险防范的措施 一、房地产企业设立阶段 • 讨论一个案例 涉及: • 企业的类型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殊规定 • 房地产企业的资质 (一)企业类型 1、个人独资企业 2、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企业 3、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要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要求) (2)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各类企业的区别 4、其他类型 (1)以所有制进行划分 (2)以资本来源划分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殊规定 设立增加的条件: 1、有 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2、有 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 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 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 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各地方还有较高条件的规定 房地产企业的资质证书 (1)等级:分为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四级资质四个资质等级。 另外还有暂定资质,有效期 1年,延长期限 不得超过 2年 (针对新设企业) (2)不同资质等级对注册资金的要求 一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万元; 二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0万元; 三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 800万元; 四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万元; 暂定资质: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的条件。 有的地方的注册资本要求要高于上述规定。 (4)资质证书的意义: 可承担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同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 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 目。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 承担建筑面积 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 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 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任务。(暂定资质的 问题) (三)该阶段常发问题 1、注册资本金的数额及结构比例问题 (问题三 万元) (三)该阶段常发问题 2、瑕疵出资的问题 (1)代垫资金注册公司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 题的规定(三) • 第十五条 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 司验资后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三人, 发起人依照前述约定抽回出资偿还第三人后又不能补足出资,相关权 利人请求第三人连带承担发起人因抽回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该阶段常发问题 (2)瑕疵出资的股权转让问题 • 问题一:已转让其瑕疵出资股权的股东是否还承担责任 • 问题二:受让的股东是否承担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 题的规定(三) • 第十三条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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