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4联考行测真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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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YPERLINK  第  PAGE 29 页 共  NUMPAGES 29 页 (地海天空) 2010年4月25日公务员考试(联考)行测真题及参考答案 (云南、湖南、山东、内蒙古、重庆、海南、宁夏、辽宁、广西、陕西、天津、西藏) (考试时间:120分钟) 第五部分 常识判断(共20题,参考时限10分钟) 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恰当的答案。 请开始答题: 101、下列做法符合宪法或者法律规定的是: A.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B.市人民代表大会撤销市长职务 C.国务院各部部长连续任职超过两届 D.县人民政府设立秘书长 [解析] 本题是考查法律的题。根据《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A项正确;根据《宪法》第一百零一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对市长享有罢免权而非撤销权,B项错误;根据《宪法》第八十七条,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C项错误;根据《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D项错误。所以选择A选项。 102、下列关于设定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设定机关均应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行评价 B.部门规章可以依法设定一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C.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依法设定一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D.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任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解析] 本题是考查行政许可法与行政处罚法的题。《行政许可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但行政处罚法没有相关规定》,A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和《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部门规章只能对已经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实施的具体规定,但可以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设定一定的行政处罚,B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D选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C项正确。所以选择C选项。 103、萧某对李某作出承诺:只要李某把邻居家的小狗头来,就付给酬金200元。该行为属于: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D.犯罪行为 [解析] 本题是考查民法的题。根据《民通意见》第75条,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萧某要求李某偷小狗的行为明显违背法律相关规定,因此李某的承诺行为无效,所以选择B选项。 104、某化肥厂向附近一小河排放工业废水,受该厂污染的河水流入村民承包的农田,造成农作物大量减产,村民的下列做法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是: A.直接向该厂提出排除危害并承担赔偿责任的要求 B.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请求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C.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厂家停止侵害、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D.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本题中不存在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合法权益问题,受害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D项没有法律依据。所以选择D选项。 105、李某为公司仓库保管员。某日,两歹徒威逼李某交出仓库钥匙而持刀追打李某,李某被打成重伤,无奈之中李某抢了路边正在停车的黄某的摩托车逃走。李某抢走摩托车的行为: A.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拾走他人车辆,属于抢劫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B.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盗窃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C.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正当防卫,保护了公司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D.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紧急避险,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但保全了更大的合法权益 [解析] 本题是考查刑法的题。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李某的职务仅是仓库保管员,没有与歹徒搏斗的义务,为了保全公司的公共利益和个人人身安全,抢走摩托车逃走的行为完全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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