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绪论
建筑法规不是某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指执行于一个国家内,建筑领域中法律和规范的总称。所有的建筑法规组成了建筑法规体系。
建筑法规体系不仅包括房屋建筑行业,还包涵城乡规划、城镇建设等专业的有关内容,是工程建设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工程建设专业体系
建设、建筑与建筑学
建设:创建新事业、增加新设施。
建筑:修建(房屋、道路、桥梁等);再者我们将建筑物与构筑物也习惯称为“建筑”。建筑通常还指建筑物从勘查、设计到施工的全部过程。
建筑学:研究建筑设计与艺术的学科…….
作为有形的建筑一般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功能条件:对建筑的使用要求,要符合物质、文化生活的不同需求;
物质技术条件:包括材料、结构和建筑技术等内容;
建筑形象:建筑内部、外部的空间组合、建筑形体、立面、样式、细部处理及装饰、色彩等构成一定的形象。
工程建设专业体系行业类别
标准和规范的建立,是在当时的需要的前提出现的,它们之间存在着不协调、不配套、内容重复或相互矛盾的;目前应用急需补充和完善,为了改善它制定“标准体系”对相关的专业加以明确。
在“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涉及城乡规划、城镇建设、房屋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采矿冶炼、石油化工、轻工、林业、农牧渔业等各个行业和领域。房屋建筑行业只是其中之一。
而与建筑学学科密切相关的,包括城乡规划、城镇建设、房屋建筑等领域中的部分专业。
学习建筑法规中与建筑学专业从业有关的内容。
建筑法规的概念
建筑法规及其调整对象
建筑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制定的,旨在调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在建筑领域中所发生的诸种社会关系中所运用的法律和规范的总称。是工程建设法规体系中的一部分
建筑法律关系所调整的对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行政管理关系;政府及其委托的有关机构发挥对建筑活动的组织、监督、协调等职能;(财产安全—严格质量管理)
经济协作关系;有平等的主体发生的往来协作关系;(合同)
民事关系;国家或单位法人与公民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意外伤害、拆迁)
建筑法规的特征
建筑法规具备行政性、经济性、政策性和技术性等特征。
1、以行政管理手段作为调整方法;如授权禁止、许可、计划等词的应用。
2、消耗资源、创造财富
3、有投资意愿、另外依据政府控制经济政策。反映基本建设政策。
4、质量保证、技术性规范、标准。
建筑法规的作用
完善合理的建筑法规体系可规范人们的建筑活动,保证国家政策的实施,同时保护各方的利益和权力,
建筑法规体系
在我国,建设法规体系是国家法律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既具有相对独立性、自成系统,又要求必须服从国家法律的总体要求,与宪法和相关法律保持一致。任何法规、部门和地方性规章,都不得与宪法、法律及上一层次法规相抵触。
国家法律体系的概念
任何一个国家各种现行的法律规范,都应该建立在共同的经济基础之上,不同的法律虽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不同,都应具有内在的协调一致性,共同构成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例如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等等)。
法规体系的构成
由调节建筑领域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等构成这一领域的法规体系。建筑法规体系主要有以下层次构成:
建筑法律
法律是此类法规体系的最高层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一般由国家立法机构制定,其效力仅次于宪法等,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如“城市规划法”、“建筑法”等。
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法律制度中的第二层次。是对相应门类法律条款的进一步细化,以便于法律的实施。制定行政法规一般由政府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专业组织或行业进行,主要对该行业重大的方针、政策和规范进行规定;是调整和规范诸种法律关系的主要依据。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
部门规章、规定
部门规章一方面是将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具体化,以便于更好的贯彻执行;另一方面作为法律法规的补充,为有关政府部门的行为提供依据。部门规章在行业内具有约束力,但效力低于行政法规。如: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等
地方性规范、规章
为增强适应性或更有针对性,各地方或部门可以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一些地域性、或行业性的“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等,他们一般都是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以上四个层次的法规中,不能互有抵触,较低层次所要求的标准可以高于较高层次的法规;法律条款一般为最底线和最基本要求。
另外,法规体系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客观形势的变化等形势,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不断充实完善。
建筑法规体系立法现状
建设法律
按照建设部的立法规划,建筑方面的有关法律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04月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03月实施)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年0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