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毕业生档案去向和报到须知.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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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毕业生档案去向和报到须知.doc

省外毕业生档案去向和报到须知 一、北京市: 凡北京生源毕业生在集中派遣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就业报到签署的报到单位名称统一由原来的“北京市人事局”改为毕业生生源所在地的区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生源地与现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派遣至现户籍所在地区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即“北京市XX区(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档案材料寄至该区(县)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北京市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通讯地址附后); 请按照人事档案转递有关规定通过正常渠道办理北京生源毕业生个人档案转递手续,勿将毕业生档案交由毕业生个人携带。 凡派遣回京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时,其户口迁移证中迁移地址请填写为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或接收单位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 附件: 北京市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通讯地址 名称 地址 邮编 东城区人才服务中心 东城区蒋宅口青年湖北里10号楼 100011 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西城区二龙路27号 100032 崇文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崇文区东打磨厂街3-3号 100062 宣武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宣武区南新华街58号 100052 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 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一号 100028 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号海淀科技大厦7层 100081 丰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六号 100071 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石景山区杨庄东路66号 100043 门头沟区人才服务中心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51号 102300 房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房山区良乡西路14号 102488 通州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通州区车站路16号 101100 顺义区人才服务中心 顺义区府前东街6号 101300 昌平区人才服务中心 昌平区城区镇鼓楼东街62号 102200 大兴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大兴区黄村镇兴政街29号 102600 平谷区人才服务中心 平谷区建设西街7号 101200 怀柔区人才服务中心 怀柔区开放路86号 101400 延庆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延庆县城妫水北街26号 102100 密云县人才服务中心 密云县溪滨河路博物馆院内 101500 二、天津市: 一、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天津生源毕业生,如本人申请回津就业、落户,天津市教委不需出具相关接收证明,请直接派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切勿直接派至市、区县人事局);其本人档案可直接寄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我市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的时间:自2010年7 月初开始。 三、毕业生可于8月下旬凭报到证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查询档案是否到达,也可通过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电话进行查询。 四、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2号枫林园通八达三楼邮编:300381 电话:022202-205 (就业报到手续) 022209-212 (档案查询) “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 三、上海市: 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如本人提出回沪就业、落户,将《就业报到证》直接开具至“中心”,其档案可直接寄到户口所在地职业介绍所、区县人才交流机构或“中心”。 《就业报到证》直接开具至接收单位。户口、档案随同迁转,用人单位有集体户口和档案保管权限的,可将户口迁至单位,档案直接寄到单位;用人单位无集体户口和档案保管权限的,请将户口迁至“中心”(地址:上海延安西路900号),档案同时寄往“中心”(地址:上海冠生园路401号)。 毕业生档案送达“中心”情况,可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骏 联系电话:021地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冠生园路401号) 邮编:200235 传真:021电子邮件: zhangjun@ 四、河北省: 一、未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 未落实用人单位且本人申请回河北省的河北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直接派往生源地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档案按派遣去向转至生源地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省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调配部门联系方法见附件),户籍暂迁回原迁出地,待落实用人单位后再迁至单位所在地。 、毕业生报到办理要求 自2010年7月1日起办理2010年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报到相关手续。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我省生源毕业生,从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均可办理报到相关手续。毕业生按报到去向分别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入学当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清晰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毕业证原件、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附件: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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