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未成年人保护的刑罚对策
一、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理念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所实施的符合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而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根据人类生理发展规律,这一年龄段的人由于理性的不健全,对自身情绪与行为的控制能力都比较弱,容易受到外界环境与自身不良习性和欲望的影响和支配。这种缺乏内心秩序、情感脆弱、可塑性强的状况就是未成年人的个性特征。他们渴望在行动与交流中把这些差异展示出来以证明自己的存在,他们渴望自己的存在能够得到家庭与社会的承认、尊重与包容,他们渴望自己能在这样尊重与包容中得到关心与帮助从而走向社会并融入社会。如果刑罚再次以不负责任的态度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不予加倍的保护与教育,那么,这些未成年人将会带着一颗伤痕累累的心与仇恨社会的顽固倾向走向自我毁灭的深渊。这种特别的对待首先就表现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施加刑罚应坚持保护与教育的基本理念。
1、刑罚的保护。保护意味着承认,即承认犯罪的未成年人是特殊的个体,是需要长期不懈的关心与爱护并且给予其充分的发展空间的个体。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是一个国家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对待他们所犯的错误,国家要勇于承认自己在培养工作中的失策与疏漏。国家亲权理论有一条重要的原则,就是国家必须照顾那些不能自我照管的人,如缺乏父母适当照管和监护的未成年人。基于国家亲权,国家被视为未成年人的最终监护人,(父母只是一家之主,而国王则是一国之君,他是他的国家和全体臣民的家长,因此,他有责任也有权力保护他的臣民,特别是必须保护那些没有能力照管自己及财产的儿童。)
2、刑罚的教育。人都渴望自由,未成年人更是如此。但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真正的自由只有在社会稳定的秩序中才能实现,而人的理性能够认识这一秩序,并且用它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指导自己的生活,从而发现自己的人生意义,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但未成年人的理性不成熟,不坚定,容易迷失,还不能从自身中发出一种力量来抵抗不法思想的入侵。代表秩序的理性容易被无序混乱的欲望和激情所控制。要保护他们就必须通过刑罚的教育让他们的理性成熟起来。刑罚的教育就是让未成年人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与人类的秩序背道而驰的,这种自我批判正是理性的本性。由此,借助刑罚的实施,就在未成年人心中树立起了犯罪与恶的稳固联系,强化了他们判断是非的能力,抑制并净化了他们的邪恶思想,找到实现自我的正当途径。更重要的是刑罚告诉了未成年人必须对自己自由选择的行为负责。这才是刑罚教育真正的落脚点。刑罚的教育能够让他们懂得作为一个人,就应该坚持遵守社会生活的基本法则,完善自我,尊敬别人,与他人和谐相处。这种理性的成熟反过来又能使他们清楚地认识到刑罚对自身成长的帮助与促进,从而把刑罚当作其重返社会的必经之路,积极主动地接受改造和教育。
3、刑罚保护与教育的关系。首先,保护是教育的前提条件。国家之所以要用刑罚去教育未成年人就是因为国家必须保护他们。未成年人是民族的希望,是社会向前发展和人类延续的后备力量和新鲜血液。国家必须为他们的茁壮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因为没有他们的健康发展,国家的前途将是不可想像的。因此,保护是教育的前提,若缺乏这一理念,那么刑罚将有可能走向摧残和毁灭。其次,教育是保护的必然要求。刑罚要达到保护的效果,就不能畸轻畸重,处罚过轻会导致不能让未成年犯认识自己的过错,从而使刑罚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处罚过重则会导致未成年犯对国家与社会的反感与怨恨,同时产生绝望的心态不服刑罚的改造。
二、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在刑罚执行上的思考
基于以上分析,又由于笔者工种的关系,认为合理的推行暂缓起诉制度,能更好地保护和教育到未成年人。暂缓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针对某些应当起诉的案件,本着预防、挽救、教育、感化与打击并举的原则,考虑到公共利益,体现刑事政策和案件自身条件,对一些特殊群体在一定考验期限内,不作处理,期满后再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的一项制度。暂缓起诉不是不起诉,而是附有一定条件的暂时停止起诉程序,暂缓起诉因此并不是一个程序上的终止性处理决定,当考验期满后,它有可能导致起诉和不起诉两种结果,因此它只是阶段性的处理结果。
1、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暂缓起诉制度确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通过惩罚犯罪,预防已经犯罪的人再重新犯罪,预防可能犯罪的人实施犯罪,更好地保护人民,也就是预防犯罪和再犯罪。
2、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暂缓起诉制度确立的价值。未成年人是我们祖国的未来,由于他们年纪幼小,他们的生理和心理尚未完全成熟,思想单纯,行动的盲目性和冲动性较大,对事物的认识能力和感知程度较成年人也有一定差距,其不良行为大多不是出于对社会的不满和反抗,他们对社会的感受处于一个比较笼统的认识过程中,极易受到各种外来不良现象的侵袭,他们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