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于晓菁-专利法及其修改.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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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示意图 1999.1 国外出版物公开 国内使用公开 2000.3 国内出版物公开 国内使用公开 2000.6 申请日 2001.12 公开日 1、概念:专利法意义上的出版物是指记载有技术或设计内容的独立存在的传播载体,并且应当表明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时间 。 修订后的指南增加了网络公开(互联网或其他在线数据库资料) 专利法意义上的“出版物”,不等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见下) 2、标准:处于公众能得知的状态 (1)不受地理位置限制; (2)不受发行多少限制; (3)不受是否有人阅读及申请人是否知道的限制 公开日: 出版物的印刷日视为公开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公开日的除外(印刷日只写明年月或者年份的,以所写月份的最后一日或者所写年份的12月31日为公开日) (例,车展上发送材料的公开日确定问题) 1、概念 由于使用而导致技术方案的公开,或者导致技术方案处于公众可以得知的状态,这种公开方式称为使用公开 。 2、标准:处于公众可能得知的状态 3、形式: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交换、馈赠、展出、演示等 4、公开日:公众能得知之日为公开日(同上) 即使所使用的产品或者装置需要经过破坏才能得知其结构和功能,也仍然属于使用公开。 未给出任何有关技术内容的说明,以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得知其结构和功能或材料成份的产品展示,不属于使用公开 (例,车展上宣传册内容) 1、概念 主要是指口头公开等。例如,口头交谈、报告、讨论会发言、广播、电视、电影等能够使公众得知技术内容的方式 。 2、形式:口头,报告,广播,展览等。 3、时间:发生日或者播放日为准 (例,大学讲演,客户协议,公司会议,朋友交谈) 1、概念: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含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A22.2) 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A23.1) 2、构成(4个条件) (1)新增:抵触申请包括本人申请 (2)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外国在先申请,在申请日后公开的,不构成抵触申请。(原因在于不构成重复授权)(在中国授权的专利,在外国可能被驳回) (3)抵触申请应当包括在先的国际申请(但国际申请必须进入中国,并且用中文公开 (4)在先本国或进入中国的国际申请亦可能构成在后进入中国国际申请的抵触申请 (5)判断创造性时不考虑(因为在后申请人在申请日前不可能见到该方案) 专题六:专利权人的权利 2.平行进口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专利的权利(A6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罗氏(美国专利) 中国A 进口 罗氏(中国专利) 罗氏 中国A * 专题七:其他重要问题 增加“衔接性放弃”(先申请、重复授权)(A9)(后页) 取消了“内、外”代理区别,取消了外国人指定涉外代理的委托,依法代理(A19) 增加了对外申请的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审查(A20) “简要说明”可以解释外观设计(A59) 无过错许诺销售也构成侵权,但不承担赔偿责任(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制 造、销售)(A70) 不可抗力恢复不必缴恢复费(R6) 新定义了承认的国际展览会(R30) Thank you! Looking forward to more communication. 国家知识产权局 条法司 赵军 ZHAOJUN SIPO 2008 * 1、实施专利的义务。 2、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 3、不得滥用专利权的义务。 ? 专利权人的义务 不视为侵权的几种情况 1、权利用尽(见图示) 2、先用权 (1)申请日前实施或做好实施的准备(含优先权日) (2)在原有范围内 (3)合法取得(包括自行研制、善意取得) (4)先用权不是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只有随企业转让 3、在临时过境的交通工具上使用 4、非生产经营目的的使用(科学研究和实验用) 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 权利用尽图示 专利权人 制造商 零售商 非法制造商 批发商 零售商 协商 请求行政机关处理(法57、细则78—82) 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 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 目 录 1.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 第一部专利法发布:1984年3月12日第6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1985年4月1日施行。 专利法第一次修改:1992年9月4日第7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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