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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价格管理的现存问题及其完善建议 内容提要: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药品价格虚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但是效果不显著。本文对我国现阶段的药品价格管理模式的现状和弊端加以分析,指出药价的真实成本核实难、药价畸形竞争治理难等药品价格管理问题,最后提出了政府应该从药品定价制度和药品监管体制上来进一步规范药品价格的建议。 关键词: 药品 价格管理 对策 近年来,药品价格虚高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 。从1997年开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先后19次出台措施降低政府定价药品的价格,但是市场调节价却节节攀升,并出现政府降价药品销量下降,市场调节价药品销量随价格攀升的现象。由于我国制药企业和医药分 销企业众多,政府已实质上失去了采用价格手段对药品市场的监控,单纯的依靠降低药价已不可能有效抑制药品价格的快速上涨。因此, 我国的药品价格管理不能再依靠单纯的降价来实现,而是需要进一 步改进和完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进而真正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 一、我国药品价格管理现状评价 我国的药品价格管理从原来国家单一主体定价逐步向市场多元化主体定价的方向改革。从过去政府统一定价改变为根据不同品种分别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企业自主定价等形式。同时,为解决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暗箱操作的问题,国家开始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1.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药品价格管理模式中的定价主体已由过去的单一主体向多元化主体转变。根据 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医疗保险目录中的甲类药品、牛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少量特殊药品的价格南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基本医保险目录中的乙类药品、民族药品、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的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政府定价药品以外的其它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生产经营企业和零售单位自主定价。 2 .政府定价采用社会成本法。定价的基本核心是以成本为基础加上合理利润。为鼓励生产、批发企业竞争,国家只管理列入报销范围的药 品和部分垄断性药品,而且只制定最高零售价格,不控制出厂和批发价格。即只对老百姓最终买到药品的价格进行管理,出厂价、批发价 由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自主商定。对市场调节价药品,生产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制定零售价,药品批发、零售单位 (含医疗机构) 在不突破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制定药品的实际销售价格。 3 .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为规范药品采购行为,提高药品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降低药品采购成本,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努力减轻社会医药不合理负担,促进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对医疗机构药 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并将实行集 中招标采购所获得的大部分利益让给消费者。 二、 药品价格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 . 药品定价方法不合理。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定价依据难以测定。现行药品定价依据是采用社会平均成本、 限制最高零售价的办法,零售价=含税出厂价 ( 1 +流通差价率),其中, 含税出厂价包括制造成本、期间费用和销售利润及增值税。含税出厂价的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是定价依据的核心,但全国7000多家制药 企业生产了几十万种药品,不同所有制企业药品生产成本构成不同,由于成本价格信息严重不对称,政府定价部门无法掌握企业的真实成本,难以测算社会平均成本,致使药品定价缺乏科学依据,随意性很大。 ——顺加作价导致成本不真实。现行药品作价办法是以企业生产销售成本或进口到岸价为依据,加上规定的利润率来确定出厂价格或进 口口岸价格,药品批发、零售环节则以出厂价为基础,加上规定的差率作价销售。这种顺加作价办法使药品生产企业为追求利润的最大 化。往往在向物价部门申报出厂价时虚报生产成本,导致药品出厂价 的虚高,为药品回扣留下了足够空间;会刺激医院更多地使用高价 药,因药品进价越高,医院获得的差价收入就越多,从而进一步加重社会医药费用的负担;也会使各医院、社会零售药店由于进药的时间或渠道不同,购进的同一药品会出现不同的进价和销价,导致药品市 场价格混乱。批发环节与零售环节的进销差率不合理。从理论上讲,进销差率的规定应以使经营企业的流通费用得到补偿并能取得合理的利润为宜。由于批发企业是批量销售,销量较大,为了使利润分配合理, 批发环节的进销差率应小于零售环节。在我国,由于药品批发环节的进销差率较大,诱发过多的商业流通企业从事药品的批发。影响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引发了不正当竞争。 2 .价格杠杆失灵,药价畸形竞争。 目前,我国药品生产厂家和经营企业数量过剩、 低水平重复生产十分严重。在价格杠杆的作用下, 生产过剩,药品价格本应降低,但由于产品供过于求,制药企业相互采取虚高定价、扩大折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压价促销,导致企业定价的药品价格不降反升,药品价格形成畸形竞争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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