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版生命安全教育七年级 第十课 青少年犯罪要警惕 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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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讲解阅读教材P40-41情境园案例,说说他们分别都犯了什么罪。蔡某——盗窃罪刘某——敲诈勒索罪张某——故意伤害罪新知讲解殴打他人,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给予行政处罚;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知识《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知识新知讲解新知讲解青少年犯罪类型由于不成熟及缺乏社会经验,青少年容易成为成人犯罪时控制的对象;并且青少年由于对是非的识别能力差,在作案时往往表现出对主犯死心塌地地服从。1.从属型犯罪2.团伙型犯罪青少年易以团伙的形式聚在一起,相互附和,出于朋友义气或碍于情面不好推辞而共同作案。3.报复型犯罪有些青少年在受到不公正待遇后,因处理不及时,或因对处理结果不理解,就采取同样的手段去对付别人,从而走上犯罪道路。4.冲动型犯罪青少年由于心理不成熟,不易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不够冷静,往往做出一些事后自己也感到后悔的事。青少年由于缺乏最基本的常识而犯罪,甚至入狱后,对自己的罪行仍不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5.无知型犯罪新知讲解案例初二学生用一把美工刀杀死两名同学,刺伤四名同学。据当地媒体报道,被刺杀的几名学生中有人曾向伤人学生索要“保护费”。报复型犯罪新知讲解抢劫犯胡某骑车与他人相撞,要求赔偿未得逞后,就强行抢走他人钱物,并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行为。抢劫犯李某认为找别人要点东西,不给打两拳,没什么大不了的,甚至认为自己是正大光明的找人要,又不是偷偷摸摸地去偷,怎能算犯罪?还有一部分青少年由于对性生理方面的知识不了解,出于对性神秘的向往而走上犯罪道路。无知型犯罪新知讲解【案例】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朋友”以后,无心学习,不完成作业,经常旷课。起初还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他不但不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在社会上偷窃、参加赌博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弄到钱到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名同伙竟拦路抢劫,在短短的几天中就作案三起,最终因抢劫罪被判刑。思考:哪些行为是违纪行为?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哪些行为是犯罪行为?想一想:陈某是从哪些行为开始逐步发展到违法犯罪的?这给我们什么启示?新知讲解好学生结识了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朋友”不完成作业,经常旷课偷东西、打骂同学偷窃、参加赌博拦路抢劫三起为了弄到钱到网吧玩游戏被公安机关拘留违纪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不接受教训因抢劫罪被判刑(不良行为)(一般违法行为)(犯罪行为)讨论:陈某是怎样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新知讲解青少年是怎样走向犯罪的?一般都是从不良行为开始的新知讲解不良行为是指违德、违纪、违法等越轨行为。不良行为程度越来越深只要是“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都不要去做。新知讲解(一)吸烟、饮酒;(二)多次旷课、逃学;(三)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四)沉迷网络;(五)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本法所称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下列行为:(七)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八)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九)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新知讲解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九类“严重不良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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