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探析.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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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探析 内容提要: 我国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该项规定为因婚姻纠纷而进行精神损害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来看,《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在实质意义上也就是精神损害赔偿。笔者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意义、法律内涵与立法不足,提出了一些个人的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 婚姻法 离婚 精神损害赔偿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的兴起,人们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动,随之而来的观念、欲望和追求也不断地发生着变化。根据北京市的一个随机抽样调查,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离婚理由也越来越多样化,酗酒、遗弃、缺乏感情、生活不和谐、彼此厌倦以及一系列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差异都可以成为离婚理由;根据调查显示,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的案件数量较少,获得赔偿的数量更少。。许多无过错婚姻一方当事人因一方过错的侵权行为,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精 神 痛 苦 难 以 承 受 时 , 只 好 自 杀 或 谋 杀 对 方 , 以 宣 泄 和 释 放 悲 愤 的 情 感 , 若 任 其 发 展 , 必 引 发 更 多 的 暴 力 和 其 它 社 会 问 题 。 对 此 , 一 些 理 论 研 究 者 强 烈 要 求 立 法 机 关 修 改 《 婚 姻 》 , 追 究 过 错 侵 害 者 的 侵 权 民 事 责 任 一 些 深 受 婚 外 恋 、 第 三 者 插 足 之 害 的 离 婚 当 事 人 也 出 “ 婚 外 恋 不 受 法 律 的 制 约 , 合 法 妻 子 (或 丈 夫 )的 合 法 权 益 就 得 不 到 保 护 ” 吁所以修改后的《婚姻法》为身心受到严重损害的无过错当事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顺应了社会的呼声,制裁了过错方,使 无 责 方 因 此 获 得 物 质 上 的 补 偿 , 以 弥 补 他 们 所 遭 受 的 身 心 和 财 产 上 的 双 重 损 。 同 时 , 对 缓 解 无 过 错 方 在 离 婚 诉 讼 中 的 复 心 理 正 视 离 婚 , 以 实 现 宪 法 、 婚 姻 法确 立 的 婚 姻 自 由 原 则 , 维 护 其 合 法 的 离 婚 权 益 也 非 常 有 利 的 。 只 有 这 样 , 离 婚 无 过 错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才 能 得 到 更 全 面 、 更 充 分 的 保 护 。 (四)适应了司法实践的需要 大 量 资 料 表 明 家 庭 暴 力 受 伤 害 的 多 数 是 妇 女 , 因 移 情 别 恋 遭 受 痛 苦 的 也 多 数 是 妻 子 。 而 从 我 国 现 有 保 护 女 合 法 权 益 的 有 关 法 律 看 , 除 严 重 的 暴 力 行 为 , 对 夫 妻 之 间 发 生 的 轻 微 暴 行 为 , 这 些 特 别 的 规 定 显 得 疏 漏 。 有 机 构 也 认 为 夫 妻 之 间 的 暴 力 行 属 “ 事 ” 闻 不 问 , 使 施 暴 者 有 恃 无 恐 ; 因 配 偶 一 方 与 他 人 同 居 、 通 奸 , 受 害 的 一 方 也 往 往 告 状 无 门 于 法 无 据 ,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放 纵 了 施 者 , 使 他 们 变 本 加 厉 , 愈 演 愈 烈 。 后 的 《 婚 姻 法 》 明 确 规 定 : 实 施 家 庭 暴 力 的 , 居 委 会 、 村 委 会 以 及 所 在 单 位 应 当 予 以 劝 阻 调 解 ; 有 配 偶 与 他 人 同 居 属 禁 止 行 为 。 由 此 导 致 婚 姻 破 裂 的 , 无 过 错 方 有 权 请 求 损 害 赔 偿 这 些 突 破 性 的 规 定 , 既 惩 罚 了 过 错 方 , 保 护 了 无 辜 方 , 又 为 司 法 部 门 处 理 此 类 纠 纷 提 供 了 律 依 据 。对这种损害,最早规定的是1907年瑞士民法典。以后,1920年北欧诸国的婚姻法,1931年的台湾民法,1941年的法国民法典等都有规定。如《法国民法典》第216条规定:“如离婚的过错全在夫或妻一方,则该方得被判决损害赔偿,以补他方因解除婚姻而遭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其次,法律适用不同。因离因损害而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可依侵权行为的规定而请求;而因离婚损害而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虽不能满足侵权行为的要件,但是是法律对弱者(女性和未成年子女)予以保护的特殊规定,受害方也可以请求赔偿。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我国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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