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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省金昌市检察院书记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共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下列哪项不属于检察书记员在审查逮捕阶段的工作职责?

A.核对提讯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地点

B.制作讯问犯罪嫌疑人笔录

C.对审查逮捕意见进行法律论证

D.整理、装订案件卷宗

2.某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关于附带民事起诉状的签收与登记,书记员的正确做法是:

A.直接将起诉状转交承办检察官,无需登记

B.核对起诉状原件与复印件,登记接收时间并由提交人签字确认

C.要求被害人自行向法院提交,不属于检察机关受理范围

D.仅登记起诉状份数,无需核对内容

3.根据《民事诉讼法》,下列哪类文书不属于检察书记员需要协助送达的范围?

A.检察机关发出的《纠正违法通知书》

B.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C.公益诉讼起诉书中的证据材料清单

D.当事人提交的《延期举证申请书》

4.关于检察文书的归档要求,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同一案件的正卷与副卷应合并装订

B.文书材料应按诉讼程序的进程顺序排列

C.电子卷宗应与纸质卷宗内容一致

D.归档前需检查文书是否有承办人签名

5.某盗窃案庭审中,被告人翻供称“之前的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的”。书记员在记录时,应重点注明:

A.被告人翻供的具体时间

B.被告人陈述的“刑讯逼供”细节(如时间、地点、行为人)

C.公诉人对翻供的反驳意见

D.审判长打断被告人陈述的次数

6.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下列哪项属于书记员参与的日常工作?

A.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

B.接待律师阅卷并登记《阅卷申请登记表》

C.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D.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7.某故意杀人案中,书记员在整理证据材料时发现,一份关键的DNA鉴定意见缺少鉴定机构的盖章。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A.自行补盖空白章

B.标注“缺少盖章”并随卷移送

C.通知承办检察官核实

D.直接剔除该份证据

8.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笔录制作,下列要求错误的是:

A.应当注明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否到场

B.笔录末尾需由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讯问人共同签名

C.可以使用未成年人熟悉的方言记录

D.需记录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如哭泣、沉默)

9.检察机关收到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后,书记员应首先完成的工作是:

A.制作《受理案件登记表》

B.审查案件管辖是否正确

C.联系监察机关补充证据

D.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强制措施

10.某民事抗诉案件中,书记员需要协助检察官核对原审卷宗。下列核对内容中,最关键的是:

A.原审判决书的送达时间

B.原审庭审笔录中是否有当事人遗漏陈述

C.原审证据清单与案卷材料是否一致

D.原审法官的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

1.检察书记员可以代行检察官的法律监督职责。()

2.询问证人时,书记员只需记录证人回答的内容,无需记录询问人的提问。()

3.电子卷宗归档后,纸质卷宗可自行销毁。()

4.接待律师时,若律师未携带执业证书,可先登记并允许其阅卷,事后补查。()

5.制作同步录音录像笔录时,需注明录音录像的起止时间和设备编号。()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5分)

1.简述检察书记员在制作讯问笔录时的“三核对”要求。

2.列举检察机关常用的5类法律文书(需注明具体名称)。

3.某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提交了一份手机拍摄的现场视频作为证据。书记员在接收该证据时需完成哪些程序性工作?

第二部分文书写作(共20分)

根据以下案情,补全《询问被害人笔录》的空白部分(需符合文书格式要求,语言规范)。

案情:2025年3月12日19时许,金昌市金川区发生一起盗窃案,被害人李芳(女,45岁,住址:金川区兰州路128号3单元201室,联系电话:138XXXX1234)向金川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反映,其于3月10日将装有5万元现金的手提包遗忘在永昌路“福兴超市”收银台,次日返回寻找时,超市工作人员称未见过该包。李芳怀疑系超市收银员王某某(女,28岁)拿走。

《询问被害人笔录》

时间:2025年3月13日14时20分至15时10分

地点:金川区人民检察院102室

询问人:张阳(检察官,检察员编号:620302202001)

记录人:王雪(书记员)

被询问人: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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