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高中法学基础学违约责任的免除课件.pptxVIP

2025 高中法学基础学违约责任的免除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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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目标与核心问题定位演讲人

01教学目标与核心问题定位02违约责任免除的基础概念辨析03法定免责事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免责任由”04定义与立法背景05约定免责事由: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责任排除”06实践中的特殊情形:容易被忽略的免责事由07案例研讨与思维训练08总结与升华:从“免责”到“公平”的法律精神目录

2025高中法学基础学违约责任的免除课件

作为从事中学法学教育十余年的一线教师,我始终认为,法学基础课的核心不仅是传递法律知识,更要培养学生对法律精神的理解与运用能力。今天我们要探讨的“违约责任的免除”,正是民法中“公平原则”与“诚信原则”的集中体现。它既是合同编的重要知识点,也是学生理解“法律如何平衡自由与责任”的关键窗口。接下来,我将从基础概念出发,结合《民法典》条文与真实案例,带大家系统梳理这一主题。

01教学目标与核心问题定位

三维教学目标知识目标:掌握违约责任免除的定义、法定与约定事由的具体类型;理解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免责条款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明确“无责任”与“免责”的本质区别。能力目标:能运用法律规则分析具体案例中是否构成免责情形;能区分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适用边界;能识别无效的免责条款并说明理由。素养目标:培养契约精神与法律思维,理解法律通过“责任免除”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导向;树立“有约必守,免责有度”的法治观念。

核心问题聚焦本节课的核心问题可概括为:在合同一方未履行义务时,何种情形下法律允许其不承担违约责任?这种“免除”背后体现了怎样的法律逻辑?要解答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概念辨析入手,逐步拆解法定与约定的免责事由。

02违约责任免除的基础概念辨析

什么是“违约责任的免除”?违约责任的免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因法定或约定的事由,虽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但依法或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免除”的前提是存在违约行为——若当事人根本未违反合同义务(如按约履行完毕),则属于“无责任”而非“免责”。

举个简单例子:甲与乙约定3月1日交付100箱口罩,甲因运输车辆故障延迟至3月5日交付,这是违约行为;但若甲能证明车辆故障是因地震导致道路坍塌(不可抗力),则可免除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反之,若甲按时交付了100箱口罩,则不存在“免责”问题,因为他从未违约。

与“无责任”“免责条款”的区别与“无责任”的区别:无责任是指当事人未违反合同义务(如完全履行)或义务本身不存在(如合同无效);免责则是义务已违反,但因法定或约定事由不承担责任。

与“免责条款”的关系:免责条款是约定免责事由的载体,但并非所有免责条款都有效(后文将详细说明);而法定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无需当事人约定即可适用。

03法定免责事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免责任由”

法定免责事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免责任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无需当事人约定即可适用的免责情形。根据《民法典》,最核心的法定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其次是新增的情势变更(原《合同法》未明确规定,《民法典》第533条正式确立)。

不可抗力:传统民法中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定义与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80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结合合同编第590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其构成要件可拆解为:

客观性:必须是外在于当事人的自然或社会事件(如地震、洪水、战争、政府禁令);

不可预见性:基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认知水平与客观条件,无法合理预见(如2019年末突发的新冠疫情,对2020年初订立的旅游合同而言属于不可预见);

不可避免与不可克服:即使当事人尽到最大努力,仍无法避免损害发生或无法克服障碍(如因疫情被政府强制隔离导致无法交付货物)。

法律效果

不可抗力:传统民法中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定义与构成要件不可抗力的法律效果并非绝对免责,而是“根据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例如:甲与乙签订500吨钢材买卖合同,履行期间突发洪水冲毁甲的仓库,导致仅能交付300吨,则甲可就未交付的200吨免除责任,但需对已交付部分的质量负责(若洪水未影响已交付钢材)。

教学中需注意的误区

学生常混淆“不可抗力”与“商业风险”。例如,某公司因市场需求下降导致亏损,这属于可预见的商业风险(经营者应自行承担);而因政府突然出台“限产令”导致无法履约,则可能构成不可抗力。教师可通过对比案例帮助学生理解“不可预见性”的关键。

04定义与立法背景

定义与立法背景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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