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房地产经纪人借名买房的房屋所有权认定专题试卷及解析.docxVIP

2025年房地产经纪人借名买房的房屋所有权认定专题试卷及解析.docx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25年房地产经纪人借名买房的房屋所有权认定专题试卷及解析

2025年房地产经纪人借名买房的房屋所有权认定专题试卷及解析

第一部分: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2分)

1、在借名买房纠纷中,当实际出资人与登记名义人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时,法院首先应当审查的是?

A、实际出资人的经济能力

B、双方是否存在借名合意

C、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

D、登记名义人的购房资格

【答案】B

【解析】正确答案是B。借名买房纠纷的核心在于是否存在借名合意,这是认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基础。A选项经济能力只是辅助证据,C选项使用情况不能直接证明所有权,D选项购房资格与所有权认定无直接关联。知识点:借名合意的证明是案件审理的起点。易错点:容易被房屋实际使用情况等表面现象误导。

2、实际出资人能够证明其与登记名义人存在借名合意,但无法证明自己支付了全部购房款,此时房屋所有权应如何认定?

A、归登记名义人所有

B、归实际出资人所有

C、按出资比例共有

D、由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处理

【答案】A

【解析】正确答案是A。根据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登记具有公信力,实际出资人既要证明借名合意又要证明实际出资。B选项错误在于缺少出资证明,C选项无法律依据,D选项公平原则不能突破物权法定原则。知识点:借名买房的双重证明标准。易错点:忽视出资证明的重要性。

3、登记名义人擅自将借名购买的房屋转让给第三人,且第三人已办理过户登记,实际出资人如何主张权利?

A、要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

B、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

C、向登记名义人主张赔偿

D、要求撤销过户登记

【答案】C

【解析】正确答案是C。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实际出资人只能向登记名义人主张违约或侵权赔偿。A选项转让合同有效,B选项第三人已取得所有权,D选项过户登记不可撤销。知识点: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易错点:混淆物权保护与债权保护。

4、借名买房协议被认定为无效后,房屋所有权应如何处理?

A、归实际出资人所有

B、归登记名义人所有

C、由双方协商确定

D、由法院根据过错程度处理

【答案】B

【解析】正确答案是B。协议无效后,根据物权公示原则,房屋仍归登记名义人所有,实际出资人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赔偿损失。A选项违反物权法,C选项协商不能改变物权归属,D选项过错程度影响的是赔偿责任而非所有权。知识点: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易错点:混淆合同效力与物权归属。

5、实际出资人主张借名买房,但登记名义人主张是借款关系,法院应如何处理?

A、直接认定房屋归实际出资人

B、直接认定房屋归登记名义人

C、要求实际出资人承担举证责任

D、要求登记名义人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C

【解析】正确答案是C。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实际出资人主张借名买房应承担举证责任。A、B选项直接认定缺乏依据,D选项举证责任分配错误。知识点: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易错点:忽视举证责任的重要性。

6、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实际出资人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法院应如何处理?

A、支持实际出资人请求

B、驳回实际出资人请求

C、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D、移交行政机关处理

【答案】B

【解析】正确答案是B。借名购买政策性住房违反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实际出资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A选项违反法律规定,C选项调解不能改变违法性质,D选项无需移交行政机关。知识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法律后果。易错点:忽视政策性住房的特殊性。

7、登记名义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要求继承借名购买的房屋,实际出资人如何主张权利?

A、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

B、要求继承人配合过户

C、要求继承人返还购房款

D、要求确认借名协议有效

【答案】A

【解析】正确答案是A。实际出资人可直接向继承人主张房屋所有权,继承人应配合过户。B选项前提是所有权已确认,C选项是备选方案,D选项协议效力是前提而非最终主张。知识点:物权保护请求权。易错点:混淆不同诉讼请求的法律效果。

8、借名买房协议中未明确约定房屋归属,实际出资人要求确认所有权,法院应如何处理?

A、直接支持实际出资人

B、直接支持登记名义人

C、根据交易习惯认定

D、驳回实际出资人请求

【答案】D

【解析】正确答案是D。协议未明确约定房屋归属,实际出资人主张所有权缺乏依据。A、B选项直接认定缺乏基础,C选项交易习惯不能突破物权公示原则。知识点:合同解释规则。易错点:忽视合同明确性的重要性。

9、实际出资人能够证明借名合意和出资事实,但登记名义人已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实际出资人如何主张权利?

A、要求确认抵押无效

B、要求涤除抵押权

C、向登记名义人主张赔偿

D、要求银行返还房屋

【答案】C

【解析】正确答案是C。抵押权已设立,实际出资人只能向登记名义人主张赔偿。A选项抵押有效,B选项涤除抵押权无法律依据,D选项银行是善意第三人。知识点:抵押权的效力。易错点:忽视已设立物权的优先性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下笔有神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热爱写作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