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设监事、设经理)(仅供参考)(2).docx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设监事、设经理)(仅供参考)(2).docx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泉州X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泉州X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第五条住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1幢1907室。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七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并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在报纸上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期45日,应当于公告期届满后申请变更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规定的,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最低限额。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证件类型

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十一条股东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情况

认缴出资情况(万元)

币种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XXX

100

人民币

货币

2030年2月1日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违反前款规定的,股东应当返还抽逃的出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因转让股权而引起公司类型变更的,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委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查批准董事的报告;

(三)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

(四)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八)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的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或者盖章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七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一名,董事由股东委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九条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文档评论(0)

Bruck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持证人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领域认证 该用户于2025年03月27日上传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