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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防城港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秋季校园招聘笔试备考题库(浓缩500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400题)

1、质数数列中,第10个数是多少?

A.29

B.31

C.37

D.41

【答案】:D

【解析】质数数列中,前十个数是2,3,5,7,11,13,17,19,23,29,因此第10个数是29。

2、在脱贫攻坚中,某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主要针对哪类人群实施搬迁安置?

A.

A.城市低收入群体

B.

B.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居民

C.

C.学生群体

D.

D.企业下岗职工

【答案】:B

【解析】易地扶贫搬迁主要针对生活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通过搬迁改善其生活和发展条件。

3、2020年12月10日凌晨,四川某小区有居民投诉楼下KTV扰民,随后该KTV员工李某于深夜持菜刀砍门报复。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予以拘留15日的处罚,李某所受的制裁属于()。

A.刑事制裁

B.司法制裁

C.民事制裁

D.行政制裁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不同制裁类型的定义,结合题干中李某所受处罚的依据及方式来进行分析判断。刑事制裁是指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实施的法律制裁,刑事制裁的方式主要包括刑罚和非刑罚处理方法,刑罚又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题干中明确表明李某是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处罚,并非触犯刑法,所以其所受制裁不属于刑事制裁。司法制裁是指司法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司法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主要包括刑事制裁和民事制裁。由前面分析可知,李某的行为未构成犯罪,不涉及刑事制裁,且题干也未体现民事相关内容,所以不属于司法制裁。民事制裁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违反民事法律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人所处的民事制裁、处罚措施,其目的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本题中李某是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并非违反民事法律,因此不属于民事制裁。行政制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依照行政法规或内部规章等对违法乱纪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法人或公民的处罚或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行政法范畴,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机关,依据该法对李某予以拘留15日的处罚,这种处罚属于行政制裁的范畴。综上,李某所受的制裁属于行政制裁。

4、15.Findthenextnumberinthesequence:1,3,7,13,21,31,?

A.43

B.45

C.47

D.49

【答案】:A

【解析】Thesequencefollowsthepatternofaddingconsecutiveevennumbersstartingfrom2:2,4,6,8,10,12.Thenextevennumberis14,so31+14=45.

5、张某欲实施杀人行为,与王某商议并委托其购买毒药,王某依约将毒药购买后交予张某。此后,张某放弃了杀人的意图,并将毒药销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与王某都不构成犯罪

B.张某与王某都成立犯罪中止

C.张某成立犯罪中止,王某不构成犯罪

D.张某成立犯罪中止,王某成立犯罪预备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共同犯罪以及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的相关法律概念,分别分析张某和王某的行为性质。首先,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本题中,张某和王某有共同杀人的故意,并且实施了共同的行为,张某为了杀人委托王某购买毒药,王某按照张某的要求购买并提供了毒药,因此张某和王某构成共同故意杀人犯罪。对于张某,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张某后来放弃了杀人意图,并将毒药毁灭,其行为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即自动放弃了犯罪行为,并且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所以张某成立犯罪中止。对于王某,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王某受张某委托购买毒药,此行为属于为实施杀人犯罪准备工具的行为,但在准备阶段,张某放弃了犯罪意图并毁灭了毒药,导致犯罪行为未能进入着手实行阶段,所以王某的行为仍停留在犯罪预备阶段,王某成立犯罪预备。综上所述,张某成立犯罪中止,王某成立犯罪预备。

6、我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其中包含23个省、5个自治区和4个直辖市。以下哪一个城市并非我国的直辖市?()

A.北京市

B.天津市

C.重庆市

D.武汉市

【答案】:D

【解析】我国省级行政区中有4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重庆市。而武汉市是湖北省的省会城市,并非直辖市。所以不是我国直辖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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