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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考行测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100题)
1、国际日期变更线的调整案例说明了什么?
A.地球自转速度变化
B.时区划分的合理性
C.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D.日食现象的频率
【答案】:B
【解析】国际日期变更线的调整案例说明了时区划分的合理性和国际社会对时间管理的合作。
2、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处于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过渡的形式是()。
A.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B.私人资本主义经济
C.合作社经济
D.国营经济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一过渡时期,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分别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其中,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过渡的形式。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代表着当时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则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所以符合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过渡形式的是合作社经济。
3、图形W经过多少次90度逆时针旋转后能与图形X重合?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答案】:B.2次
【解析】图形W每次旋转90度,旋转2次后能与图形X重合。
4、如果m=18,n=6,那么表达式m/n*3的结果是?
A.9
B.10
C.11
D.12
【答案】:A.9
【解析】先进行除法运算,18/6=3,然后乘以3,3*3=9。
5、甲因受乙欺骗,将一套房屋出卖给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随即办理了过户登记并完成交付。关于该买卖合同以及房屋的权利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已经办理过户登记,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B.买卖合同自双方签字后永久有效
C.因欺诈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
D.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归甲所有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和物权变动的相关规定来分析各个说法的正确性。在房屋买卖中,一般情况下,办理过户登记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重要标志。但合同的效力会影响物权的变动。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对于合同效力而言,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属于可撤销合同。也就是说在合同被撤销之前,合同是有效的,若受欺诈方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那么合同继续有效;若受欺诈方行使了撤销权,合同自始无效。本题中,甲因遭乙欺骗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虽然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但如果甲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该买卖合同,那么物权变动就会失去基础,房屋所有权应恢复到变动前的状态,即仍归甲所有;若甲未行使撤销权,那么乙基于有效的合同和过户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可撤销合同并非永久有效,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因欺诈订立的合同不是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在甲未行使撤销权时,办理过户登记后,乙取得房屋所有权;若甲行使撤销权,房屋所有权仍归甲所有。因此,只有在考虑甲是否行使撤销权这一因素下,才能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不过,从通常情况且未提及甲行使撤销权时,因为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依据物权公示原则,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6、关于花瓶的损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损坏只能由丙来赔偿
B.损坏只能由丁来赔偿
C.对于花瓶的损坏,丙和丁承担连带责任
D.花瓶的损坏属于意外事故,丙和丁无需赔偿
【答案】:A
【解析】在判断花瓶损坏赔偿责任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仅判定损坏只能由一人赔偿的观点过于片面。因为在实际情况中,可能存在多方的行为都对花瓶损坏产生了影响,不能简单地将赔偿责任完全归咎于某一方,所以“损坏只能由一方来赔偿”这种说法不准确。而“花瓶的损坏属于意外事故,丙和丁无需赔偿”这一说法也存在问题。判断是否属于意外事故以及是否需要赔偿,需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若丙和丁的行为存在过错并与花瓶损坏有直接因果关系,那么他们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不能一概而论认定为意外事故且无需赔偿。当丙和丁的行为都与花瓶损坏存在关联,并且符合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情形时,他们应共同对花瓶损坏承担责任,所以对于花瓶的损坏,丙和丁承担连带责任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7、有人说,检验一项公共决策结果是否科学的一个有效方法,是看其决策的方法和程序是否民主。针对这一说法,表述准确的是()。
A.这一说法完全错误,它颠倒了民主决策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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