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重点预习.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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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精讲班第32讲讲义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活动中的重要主体之一,在施工安全中居于关键地位,是绝大部分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施工单位的市场准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和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施工单位重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

建设市场混乱,市场行为不规范,是导致建设施工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大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无证施工、越级承包、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现象相当普遍。要变化这种无序状态,必须建立严格的建设施工安全准人制度,规范建设活动。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该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超越本公司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余施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建筑法律的关于规定确立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为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设定了法律规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该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公司的建筑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条件等基本条件来拟定的,它是反映施工单位承揽工程的综合能力的必要条件。施工单位不符合这些必要条件,势必影响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导致施工安全事故。

(二)重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施工责任

施工单位重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素质直接关系到施工安全,必须将其应负的施工安全责任法律化。

1.施工单位重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依照《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关于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安全责任的规定,结合建设施工的实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施工单位重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方面负责。施工单位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时和专题安全检验,并做好安全检验记录。

2.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处在《安全生产法》第五条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的地位,应该对建设工程项目标安全生产负责。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活动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代表施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组织实施中劳动力的调配、资金的使用、建筑材料的购进等行使决议权。所以,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该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负全方面责任,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为了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安全资格的管理,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该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标安全施工负责,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依照工程的特点组织制订安全施工方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施工单位应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该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该立刻阻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措施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余关于部门制订。

(四)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筑工程实施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该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給其余单位的,分包协议中应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该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重要责任。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建设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建设施工特种作业,具备较大的危险性。他们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直接关系到施工安全。明确建设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严格安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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