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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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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1.1制定依据
(1)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方案,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基本任务和目标。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强调要深化课程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此外,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提升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国教育实际,提出本方案。
(2)在制定方案时,参考了近年来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平均成绩为78.9分,较2018年提高了1.5分。同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得分率也有所提高。然而,在城乡、区域之间,以及不同学校之间的教育教学质量仍存在较大差距。为缩小这些差距,提升整体教育教学质量,有必要制定本方案。
(3)此外,方案制定还参考了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实践经验。例如,借鉴芬兰的教育模式,强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参考新加坡的教学方法,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综合素质培养。同时,结合我国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如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的教育教学改革经验,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提供有益借鉴。通过综合分析这些依据,形成了一套符合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实际的质量提升方案。
1.2指导思想
(1)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理念,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构建现代化教育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2)指导思想强调,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深化课程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强化基础性教育,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二是注重学生个性化培养,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培养学生的特长和兴趣;三是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通过改革课程设置,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让学生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同时,注重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教育教学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通过这些举措,力争在三年内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服务,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1.3提升目标
(1)提升目标之一是全面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确保所有学生掌握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通过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终身学习能力,使学生具备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基本素质。
(2)第二个目标是优化课程设置,提高课程内容的科学性和时代性。在保证国家课程规范性的基础上,鼓励地方和学校开发特色课程,丰富课程资源,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资源覆盖率要达到100%,课程内容更新率不低于20%。
(3)第三个目标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通过实施教师培训计划,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技能和师德水平。到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比例要达到60%,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教师比例要达到20%。同时,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体系,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组织领导与保障
2.1成立领导小组
(1)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整个提升工作。副组长由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具体落实提升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学校的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室由基础教育科科长担任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和落实。同时,办公室成员包括教育科、人事科、财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部分学校校长和优秀教师代表。
(3)领导小组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针对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不同方面,如课程改革、教师培训、教育评价等,设立相应的专项小组。每个专项小组由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负责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过程。专项工作小组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提升工作的顺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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