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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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

(三)科学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方责任。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行政府监督、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质量责任

第五条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应当依法承担建设工程质量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二)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依法对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负责,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三)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对施工质量负责,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

(四)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理,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建设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三)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四)组织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五)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二)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对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负责;

(三)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

(四)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

(二)选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三)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四)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五)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和试验。

第九条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

(二)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施工质量;

(三)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负责。

第三章质量监督

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行政府监督。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下列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型公共建筑;

(三)重大基础设施;

(四)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设工程;

(五)其他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建设工程。

第十三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建设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应当依法责令有关责任单位改正。

第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投诉举报。

第四章质量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违反本规定,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

(二)未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建设工程地质勘察资料的;

(三)未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

(四)未组织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的。

第十八条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二)未按照规定编制勘察、设计文件的;

(三)未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的。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二)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

(三)未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和试验的。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的;

(二)未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施工质量的;

(三)未对施工过程中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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