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管理,提高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促进建筑节能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的节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节能优先、质量第一的原则;
(二)坚持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管理、技术创新的原则;
(四)坚持严格检查、强化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当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设计责任制、施工责任制和监理责任制。
第二章工程设计
第五条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六条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建筑节能工程设计任务。
第七条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书;
(二)建筑节能设计图纸;
(三)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
(四)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意见。
第八条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审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
第三章工程施工
第九条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施工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十条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任务。
第十一条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按照工程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
(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材料和设备;
(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四)做好施工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十二条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
第四章工程验收
第十三条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十四条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应当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进行。
第十五条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的审查;
(二)节能材料和设备的检查;
(三)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四)节能工程效果的检测。
第十六条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及时整改,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
(二)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执业行为;
(三)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的合规性;
(四)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
第十九条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事项。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相应资质从事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业务的;
(二)未按照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进行设计的;
(三)未按照国家建筑节能施工标准、规范和规定进行施工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节能工程质量验收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因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未规定的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的修改、废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管理,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水平,保障建筑节能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筑节能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节能工程,包括节能建筑材料、节能设备、节能技术等的应用。
第三条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严格规范;
(二)科学管理,技术创新;
(三)质量第一,安全至上;
(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四条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负责。
第二章节能工程质量要求
第五条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二)节能材料、设备、技术选用合理,性能稳定,质量可靠;
(三)施工工艺规范,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四)节能效果明显,节能率达到设计要求;
(五)工程验收合格,文档齐全。
第六条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