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工程质量管理条例.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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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活动中的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管理。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质量第一,以人为本,确保工程质量;

(二)坚持预防为主,全过程控制,提高工程质量;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强化责任;

(四)坚持科技创新,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应当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章工程质量责任

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编制工程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和要求;

(二)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

(三)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四)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督;

(六)依法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二)选用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三)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施工过程控制;

(四)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确保施工质量;

(五)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

(六)依法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监理,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二)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三)对工程质量验收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五)依法承担工程质量监理责任。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负责,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设计;

(二)确保工程设计合理、可靠、安全;

(三)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查,确保设计变更不影响工程质量;

(四)依法承担工程设计质量责任。

第十条勘察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负责,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勘察;

(二)确保勘察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三)依法承担勘察质量责任。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责任,加强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理制度,加强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工程设计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勘察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勘察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应当加强以下质量管理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

(二)加强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检验;

(三)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四)加强工程质量验收;

(五)加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第四章工程质量监督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四)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五)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方式包括:

(一)现场检查;

(二)查阅有关资料;

(三)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

(四)其他监督检查方式。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熟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

(三)公正、廉洁、严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或者未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二)未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四)未按照规定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五)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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