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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总则
为加强电子处方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处方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使用电子处方的医务人员、药房工作人员以及相关部门。
三、电子处方定义
电子处方是指通过计算机系统,由医师在医疗机构内为患者开具的、记录患者用药信息的电子文件。
四、电子处方管理职责
1.医师职责
(1)医师在开具电子处方前,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确保处方内容的准确性。
(2)医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诊疗规范开具电子处方,合理用药。
(3)医师对开具的电子处方负责,不得擅自修改、删除。
2.药房工作人员职责
(1)药房工作人员应核对电子处方内容,确保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等准确无误。
(2)药房工作人员应按照电子处方调配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药房工作人员对电子处方内容有疑问时,应及时与医师沟通。
3.信息管理部门职责
(1)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电子处方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升级。
(2)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电子处方数据的备份、恢复和安全管理。
(3)信息管理部门对电子处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五、电子处方开具与管理
1.电子处方开具
(1)医师通过电子处方系统开具电子处方,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处方号。
(2)医师在开具电子处方时,应填写患者基本信息、诊断、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
(3)医师在开具电子处方前,应仔细核对患者信息和药品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电子处方审核
(1)药房工作人员在收到电子处方后,应立即进行审核。
(2)审核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
(3)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疑问,应及时与医师沟通。
3.电子处方调配
(1)药房工作人员根据审核通过的电子处方,调配相应药品。
(2)药房工作人员在调配过程中,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等,确保准确无误。
(3)药房工作人员将调配好的药品交予患者或其家属。
4.电子处方存档
(1)电子处方系统自动将开具、审核、调配的电子处方存档。
(2)存档的电子处方应保存至少5年。
六、监督检查
1.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电子处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电子处方开具、审核、调配、存档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
3.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疗机构应依法进行处理。
七、附则
1.本制度由医疗机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一、总则
为了规范电子处方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电子处方开具、审核、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
三、电子处方定义
电子处方是指通过电子信息系统,由医师在医疗机构内部或远程医疗平台上开具的处方。
四、电子处方管理制度内容
1.电子处方开具
(1)医师在开具电子处方前,必须核对患者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医师应详细记录患者病情、诊断、用药史等信息,并按照药品说明书、临床诊疗指南等规定开具处方。
(3)开具电子处方时,应选择合适的药品剂型、规格、剂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电子处方审核
(1)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负责对电子处方进行审核。
(2)审核内容包括:患者信息、诊断、用药史、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给药途径等。
(3)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处方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医师修改。
3.电子处方执行
(1)药师在收到电子处方后,应核对患者信息和药品信息,确保无误。
(2)药师应按照处方要求调配药品,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
(3)药师在调配药品过程中,如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规定,应及时报告。
4.电子处方监督
(1)医疗机构应设立处方监督部门,负责对电子处方进行监督。
(2)监督内容包括:医师开具电子处方的规范性、药师调配药品的准确性、药品质量等。
(3)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电子处方信息安全
1.电子处方信息系统应具备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功能,确保信息安全。
2.医师、药师等相关人员应遵守信息安全规定,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3.电子处方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医疗机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3篇
一、总则
为加强电子处方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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