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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管理,严格规范,确保质量;
(二)科学管理,技术创新,提高质量;
(三)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改进;
(四)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共同保证。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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