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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杭州市翠竹收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订:
甲方(买方):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卖方):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需从乙方收购一定数量的翠竹,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翠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标的物:本合同项下标的物为杭州市范围内种植的翠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毛竹、筀竹等符合质量要求的竹材。
1.2数量: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翠竹共计吨(或立方米),具体数量以双方确认的实际交付量为准。
1.3质量要求:乙方交付的翠竹应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1)竹子的直径不得小于厘米,长度不得短于米;
(2)竹子应保持自然色泽,无明显病虫害、折损或其他损坏;
(3)竹子应保持新鲜,无腐烂、发霉等变质现象;
(4)其他约定:。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2.1合同价款: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翠竹的收购价格为每吨人民币元(或每立方米人民币元)。最终结算价格以实际交付的数量和质量为准。
2.2支付方式: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
(2)乙方完成交付后,甲方应于日内支付剩余款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3)双方同意,若乙方交付的竹子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比例的价款,具体扣除标准为:。
2.3发票:乙方应于收到货款后日内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发票内容应与合同约定一致。
第三条交货与验收
3.1交货时间: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2交货地点:乙方应将翠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3运输方式:乙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用由承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如损坏、丢失等)由承担。
3.4验收:
(1)甲方应于收到货物后日内完成验收;
(2)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质量要求为准;
(3)若甲方发现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应在验收后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4)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确认书》。
第四条合同的履行
4.1甲方的义务:
(1)按时支付合同价款;
(2)提供必要的协助,确保乙方顺利完成交货;
(3)及时通知乙方交货时间、地点等变更信息。
4.2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和质量要求交付翠竹;
(2)确保交付的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3)提供与货物相关的必要资料(如检疫证明、种植证明等)。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1合同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任何变更均应具体明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2合同解除:
(1)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2)若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6.2乙方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3)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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