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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茂名市茂港区某国企招聘工作人员若干人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赖某与何某分别出资35万元共同开办了一家餐馆。后因经营不善,二人将餐馆出售,获得100万元。双方约定,出售款按照赖某占四成、何某占六成的比例分配。鉴于赖某孩子生病急需用钱,出售款暂由赖某使用,并需在3个月内返还给何某。然而,之后赖某无力偿还何某应得款项。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赖某构成违约,应返还何某50万元

B.赖某构成违约,应返还何某60万元

C.赖某构成侵权,应返还何某50万元

D.赖某构成侵权,应返还何某60万元

【答案】:B

【解析】这道题主要考查对合同违约和款项分配的理解。赖某与何某就餐馆出售款的分配及使用问题达成了明确约定,此约定具有合同性质,双方都应当遵守。首先看款项分配,双方明确约定出售款按照赖某占四成、何某占六成来分配,而餐馆出售获得100万元,那么何某应得款项为100×60%=60万元。接着看赖某的行为,双方约定出售款暂由赖某使用,3个月内返还何某,但赖某无力偿还何某应得款项,这明显违反了他们之间的约定。这种违反约定的行为属于合同违约,而并非是侵权行为。侵权行为通常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法定权利,本案中赖某主要是违反了和何某之间的合同约定。所以,赖某构成违约,应返还何某60万元。

2、下列属于实质的一罪的是()。

A.连续犯

B.继续犯

C.牵连犯

D.吸收犯

【答案】:B

【解析】实质的一罪是指在外观上具有数罪的某些特征,但实质上仅构成一罪的犯罪形态,包括继续犯、想象竞合犯和结果加重犯。继续犯是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属于实质的一罪。而连续犯是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数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属于处断的一罪;牵连犯是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情况,属于处断的一罪;吸收犯是事实上有数个不同行为,其中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属于处断的一罪。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继续犯。

3、《淮南子》一书记载了和现代完全一样的24节气的名称,公元104年,正式把24节气订于历法,明确了24节气在天文历法中的位置。下列选项中,填入横线处最恰当的一项是()。

A.《太初历》

B.《天文》

C.《汉书·五行志》

D.《大衍历》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历法与24节气的关系来进行分析。在古代众多历法中,《太初历》具有重要意义。它在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颁布实施,是中国第一部有完整文字记载的历法,并且正式把24节气订于历法,明确了24节气在天文历法中的位置,所以符合题目中公元104年将24节气订于历法这一要求。《天文》是古代天文学相关著作,但它并未正式把24节气订于历法。《汉书·五行志》主要记载的是自然界的灾异现象和与之对应的人事变化等内容,并非是将24节气订于历法的关键历法。《大衍历》是唐代的一部先进历法,由僧一行编制,其重点在于对日月运动和交食等方面的精密推算,并不是最早将24节气订于历法的。综上,正确答案对应的历法是《太初历》。

4、甲和乙于2012年2月结婚,2016年7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准备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割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2015年2月甲出版小说所得的稿费

B.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甲用自己的存款购买国债所得的收益

C.乙在2014年10月出车祸所得的医疗补助金

D.乙在2012年4月至2016年4月所得的住房补贴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来判断各选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出版小说所得的稿费属于知识产权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创作作品并出版获得的稿费,是基于其知识产权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该稿费于2015年2月获得,在甲和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012年2月-2016年7月),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自己的存款购买国债所得的收益是投资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用自己的存款进行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该收益产生于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乙在2014年10月出车祸所得的医疗补助金,是乙因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款项。这部分赔偿是对乙身体受到伤害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主要是为了保障乙在受伤后的治疗和生活,因此应属于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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