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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莆田市涵江区某国企招聘工作人员若干人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最适合填入该公文③处作为结束语的一项是()。

A.特告,请了解

B.特此通知

C.特此公告

D.予以知会

【答案】:C

【解析】首先要判断该公文的性质,不同性质的公文适用不同的结束语。“特告,请了解”这种表述比较口语化,不够正式和规范,一般不用于正式公文的结束语。“特此通知”通常用于通知类公文,通知是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若此公文是通知类,用“特此通知”作为结束语就恰当。“特此公告”用于公告类公文,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公告的告知对象范围非常广泛。如果该公文并非面向国内外宣布重要法定事项,用“特此公告”就不合适。“予以知会”也是一种告知性的表述,但它不像“特此通知”那样是公文常用的规范结束语,使用场景相对没那么固定和广泛。综合来看,公文结束语需要规范、恰当且符合公文性质,在这些选项里“特此通知”是最常见、最合适用于一般公文结束语的表达。

2、下列关于监察委员会职责的说法,错误的是()。

A.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B.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C.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D.对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监察委员会的职责。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具有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等重要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体现,有助于促进公职人员廉洁自律、依法履职,此项是监察委员会应履行的职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是监察委员会调查职责的重要内容,通过调查可以查明公职人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此项属于监察委员会职责。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是监察委员会处置职责的一部分,政务处分是对违法公职人员的一种惩戒措施,能够维护公职人员队伍的纪律和法律的严肃性,此项是监察委员会的职责。而对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并非监察委员会的职责,监察委员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综上,答案中描述错误的说法是对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

3、上层建筑对于社会发展的作用的性质取决于()

A.是否有效地为经济基础服务

B.是否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

C.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

D.被服务的经济基础的性质

【答案】:D

【解析】上层建筑对社会发展作用的性质由被服务的经济基础性质决定。当经济基础适应生产力发展时,与之对应的上层建筑推动社会进步,反之则阻碍,所以该题应从此角度理解。

4、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地役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居住权的权利属性。首先分析,居住权人对他人住宅享有的权利是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种权利并不涉及对住宅的全面掌控,也不是用于担保债务或在两块土地之间设置的特定权利。接下来对各权利类型进行分析:-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居住权人对他人住宅并不拥有全面的所有权,没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不能选所有权相关表述。-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符合用益物权的特征,即对他人财产进行占有和使用以获取利益,因此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与居住权的性质和目的不同,所以该项不符合要求。-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通常涉及两块土地之间的利用关系,并非针对他人住宅的居住使用,所以该项也不正确。综上,答案是用益物权。

5、下列关于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B.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特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有问题,可以发回,但不能撤销

C.全国人大常委会有特区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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