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工业废物管理制度.docx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石龙工业废物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石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龙行政区域内所有产生工业废物的单位(以下简称“产生单位”),以及从事工业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以下简称“相关单位”)。

第三条工业废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三)责任明确、分类管理的原则;

(四)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石龙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废物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业废物分类与标识

第五条工业废物分为以下类别:

(一)危险废物: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危害特性,不适宜回收利用,需要特别安全处理的废物。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指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工业固体废物。

第六条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工业废物进行分类,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第七条危险废物标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包括废物名称、类别、危险特性、产生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第八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识应当包括废物名称、产生单位名称、产生日期、废物类别等信息。

第三章产生单位管理

第九条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废物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措施。

第十条产生单位应当对产生的工业废物进行登记,建立工业废物台账,详细记录废物的产生量、流向、处置情况等信息。

第十一条产生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废物的产生量,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第十二条产生单位应当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产生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置危险废物。

第十四条产生单位应当将工业废物处置费用纳入生产成本,确保工业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第四章收集、运输单位管理

第十五条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六条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对收集、运输的工业废物进行分类,不得将不同类别的工业废物混合收集、运输。

第十七条收集、运输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八条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及时将收集、运输的工业废物送达处置单位,不得擅自丢弃、倾倒。

第五章处置单位管理

第十九条处置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备案。

第二十条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工业废物处置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处置单位应当对处置的工业废物进行登记,建立处置台账,详细记录废物的接收量、处置量、处置方法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处置过程的安全、环保。

第二十三条处置单位应当对处置后的工业废物进行妥善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业废物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处置单位进行检查,确保其遵守本制度。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一)未按规定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工业废物的;

(二)未按规定设置标识的;

(三)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的;

(四)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置工业废物的;

(五)擅自丢弃、倾倒工业废物的;

(六)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制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石龙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石龙工业废物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石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龙行政区域内所有产生工业废物的单位(以下简称“产生单位”),以及从事工业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以下简称“相关单位”)。

第三条工业废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三)责任明确、分类管理的原则;

(四)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石龙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废物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业废物分类与标识

第五条工业废物分为以下类别:

(一)危险废物: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危害特性,

文档评论(0)

chench4n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