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连市某国企招聘工作人员若干人备考题库及答案详解一套.docxVIP

2025年大连市某国企招聘工作人员若干人备考题库及答案详解一套.docx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25年大连市某国企招聘工作人员若干人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医院为病人进行检查时所采用的“CT”技术,其专业术语是指()。

A.脑电图检查

B.计算机断层扫描

C.放射断层摄影

D.磁共振显影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选项所对应的医学术语含义,结合“CT”技术的定义来进行分析解答。-脑电图检查主要是通过精密的电子仪器,从头皮上将脑部的自发性生物电位加以放大记录而获得的图形,它是用来检测脑功能状态的一种检查方法,并非“CT”技术。-计算机断层扫描即“CT”,它是利用精确准直的X线束、γ射线、超声波等,与灵敏度极高的探测器一同围绕人体的某一部位作一个接一个的断面扫描,具有扫描时间快,图像清晰等特点,可用于多种疾病的检查。-放射断层摄影一般指的是利用放射性核素进行断层显像的技术,常见的有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SPECT)和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和“CT”技术有明显区别。-磁共振显影即磁共振成像(MRI),它是利用原子核在磁场内共振所产生的信号经重建成像的一种检查方法,与“CT”技术基于的原理不同。综上,医院为病人检查时使用的“CT”技术,其术语是指计算机断层扫描。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人民参与国家管理、实现当家作主的基本途径,也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方式。关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患有精神病的小陈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小王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C.加入英国国籍的小刘在我国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D.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一律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答案】:B

【解析】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在我国,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中国公民,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精神病患者如果符合这三个条件,同样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不过鉴于其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实际情况,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不列入选民名单,并非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被剥夺政治权利意味着相应政治权利的丧失,其中就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加入英国国籍的人已不再是中国公民,不满足享有我国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国籍条件。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若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便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所以只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表述正确。

3、某公司业务员李某近期收到某客户长期拖欠的10万元贷款,他觉得无人知晓,便未将该笔款项存入公司账户,而是直接用其购买了股票。李某的妻子发现后,对他进行了竭力规劝,李某悔悟,于次日卖掉股票并将钱归还公司。李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以及不构成犯罪的定义,结合题目中李某的行为来进行分析。首先分析李某的行为,李某将客户拖欠公司的10万元贷款,在未存入公司账户的情况下直接拿去买了股票,这一行为已经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李某将10万元拿去买股票,属于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接下来分析各个情况:-对于犯罪中止,它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李某是在已经完成了挪用资金的行为之后,才在妻子规劝下悔悟并归还资金的,并非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所以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李某已经成功将钱拿去买股票,完成了挪用资金的行为,并非未得逞,因此不属于犯罪未遂。-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李某的行为已经完全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即使他后来归还了资金,也不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既遂的事实。-李某的行为明显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已经构成犯罪,所以并非不构成犯罪。综上,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4、我国宪法自1982年全面修订并公布实施后,至2004年共修订()次。

A.2

B.3

C.4

D.5

【答案】:C

【解析】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自1982年全面修订并公布实施后,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修订,截至2004年共修订4次。

5、市场经济中,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目的是()。

A.发展市场

B.增加税收

C.追求利润

D.繁荣市场

【答案】:C

【解析】市场经济中,企

文档评论(0)

132****2617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