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财险浙江省地方财政奶牛养殖特定疾病降产补偿保险条款.pdfVIP

太保财险浙江省地方财政奶牛养殖特定疾病降产补偿保险条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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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地方财政奶牛养殖特定疾病降产补偿保险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地方财政奶牛养殖特定疾病降产补偿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

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产品基于金华市政府文件开发,浙江省其它市县以当地政府文件为准。

保险标的

第三条凡养殖或负责管理奶牛的农户、农业合作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或农业企业均可

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奶牛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

的(以下简称“保险奶牛”):

(一)投保的奶牛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含)以上;

(二)投保时奶牛畜龄在6月龄(含)以上6周岁(不含)以下;

(三)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能按所在地县级畜牧兽

医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奶牛必须具有能识别身份的统一标识;

(四)做好蹄病及乳房炎预防工作,如饲料中添加小苏打用于保证饲料酸碱度平衡、定

期蹄浴;

(五)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

保险责任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奶牛丧失经济效益,需要强制淘汰,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蹄病;

(二)乳房炎。

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

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他人的恶意破坏行为;

(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三)保险奶牛在疾病观察期内患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

第六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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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地方财政奶牛养殖特定疾病降产补偿保险

第七条除政府文件另有规定外,保险奶牛的每头保险金额为1500元,并在保险单中

载明。

保险金额=每头保险金额(元/头)×保险数量(头)

保险数量根据投保时奶牛存栏量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按头投保的应当附列有牛号

的清单。

第八条除另有约定外,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为500元或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

10%,以按绝对免赔率10%计算所得的免赔额和500元两者中高者为准。

保险期间与观察期

第九条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

准。

第十条自本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20日(含)内为保险奶牛的疾病观察期。保险奶牛在

疾病观察期内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导致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期间届满续保的奶牛,免除观察期。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

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

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

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

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二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三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

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四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

任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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