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避税课件 讲稿 讲义 会计老师教学教案.ppt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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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中

反避税立法

主要内容一、反避税立法原则二、反避税条款的主要内容三、从反避税工作内在要求看新税法的执行

AB借鉴国际反避税立法经验结合我国转让定价实践一、反避税立法原则

01结合我国转让定价实践02立法实践管理实践

01构建了我国转让定价税制框架02反避税立法存在的差距我国转让定价立法实践

现行转让定价税制框架:A法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税收征管法(第36条)B我国转让定价立法实践

现行转让定价税制框架:我国转让定价立法实践法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52-58条)税收征管法实施实则(第51-56条)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10条)

规章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国税发[1998]59号和国税发[2004]143号)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国税发[2004]118号)现行转让定价税制框架:我国转让定价立法实践

43法律级次较低威慑作用较差21反避税立法存在的差距涵盖范围较窄我国转让定价立法实践

我国转让定价管理实践1、我国实践发展1986年,第一例转让定价案我国经济对外开放程度逐步提高、企业避税问题逐渐显现、认识逐步提高、法规逐步完善,反避税工作经历了尝试和探索的过程近几年,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建立全国案件监控管理系统(立案和结案环节报批)规范调查分析加大调整补税力度拓宽信息来源注重专业人员的培养

我国转让定价管理实践2006年全国转让定价调查情况:立案:257结案:177补亏:9.46亿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8.76亿补税:6.79亿平均个案补税:384万元个案补税超千元案件:13个,补税4.97亿,占全年补税额的73%

单边:签署3个;审核7个01双边:签署1个;审核3个02对应调整:谈3个,对应调整2个032006年全国预约定价谈签及相互磋商情况:我国转让定价管理实践

我国企业避税仍较普遍一方面,我国经济对外开放程度日益提高外商直接投资增长较快涉外企业户数逐年增多我国对外投资初具规模另一方面,外资企业亏损仍较普遍,我国企业与避税港间的联系更加密切我国转让定价管理实践

各国间反避税竞争激烈,我国反避税管理存在差距01维护本国税收主权的重要手段02跨国公司“欺软怕硬”,将利润更多地转移到反避税较宽松的国家03我国反避税工作的威慑作用较弱04我国转让定价管理实践

(二)借鉴国际反避税立法经验引进了目前国际上防范避税的主要措施:(这些措施主要针对跨国关联交易)成本分摊协议同期资料关联方和可比企业的协力义务防范受控外国公司(CFC)延迟纳税防范资本弱化一般反避税条款调增税款加收息

二、反避税条款的主要内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内容: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税法第41-48条;条例第109-123条)--反避税的全面立法(一)转让定价(二)关联申报、提供资料及核定征税(三)受控外国公司(CFC)(四)资本弱化(五)一般反避税(六)加收利息

转让定价一般原则成本分摊协议预约定价(一)转让定价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独立交易原则合理方法第四十一条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转让定价一般原则(一)转让定价

(一)转让定价关联方及关联关系:第一百零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直接或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一)转让定价独立交易原则:-转让定价核心原则第一百一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价格相近交易条件类似:交易的经济特征具有充分可比性无实质性差异并可做调整

01合理方法(条例第111条)02-以可比性为核心(注重价格或利润指标的对比)03传统交易法:04可比非受控价格法05再销售价格法06成本加成法07利润法:08交易净利润法09利润分割法10其他方法(一)转让定价

(一)转让定价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的价格进行定价的方法--有形财产的购销:产品的可比性、交易的可比性1、购销过程的可比性,交易的时间、地点、交货条件、手续、支付条件等2、购销环节的可比性,出厂、批发、零售、出口等3、购销货物的可比性,品名、品牌、规格、型号等4、购销环境的可比性,社会环境(民俗、消费者偏好)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税收、外汇)

(一)转让定价再销售价格法:是指按照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方的价格,减除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销售毛利进行定价的方法根据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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